大家都知道类的定义只是描述了一种数据结构,或者说一种自定义的数据类型,并不能那来直接使用,需要实例化成对象。一个类可以实例化成很多对象, 每个对象都是不同的实体(个人觉得这些对象最大的不同就是字段里面所包含的数据的不同),对this的理解可以转换成对一个类不同实例对象的理解,下面我 给出具体的演示代码。



























除了上面说的this还有另外两种用法,这两种用法也都是基于对上面的理解。一是用来区分当方法参数和数据成员同名时的情况。具体的看上面例子中 有注释的那一行。二是把对象作为参数传递到其他的地方。如:ohter(this);这other一般应该是类的内部或其他类定义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