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 创建新变量

本文介绍了在SAS中创建新变量的几种方法,包括使用数据集选项RENAME=和RENAME语句重命名变量,通过赋值语句创建新变量,以及使用求和语句、RETAIN语句和SUM函数对多个观测求和。详细讨论了每种方法的适用场景和实现细节,例如在处理分组数据时如何计算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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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  创建新变量

在对SAS数据集进行处理时,经常需要根据原有变量或变量值生成新变量。根据要实现功能的不同,SAS提供了多种方法,例如通过数据集选项RENAME=(RENAME语句)、赋值语句、求和语句等来实现不 同的功能。

1  数据集选项RENAME=和RENAME语句

DATA步中,可使用数据集选项RENAME=或RENAME语句修改 一个或多个变量的名称。跟前面介绍过的数据集选项KEEP=和DROP= 一样,数据集选项RENAME=也可用于DATA语句中的输出数据集和 SET语句中输入数据集。其基本形式如下:

RENAME=(旧变量名-1=新变量名-1 <...旧变量名-n=新变量名-n  >)
RENAME语句的基本形式如下:
RENAME  旧变量名-1=新变量名-1 <...旧变量名-n=新变量名-n  >;

其中:

  • ·旧变量名指定在输入数据集中或当前DATA步中新创建的变量。
  • ·新变量名指定在输出数据集中使用的变量名或变量名称列表。新的变量名仅被写入输出数据集。
  • ·数据集选项RENAME=或RENAME语句可以修改多个变量的名称。 

将数据集saslib.contact中的变量Name重命名为 Full_Name,并将原有Name中的姓和名分开为Last_Name和 First_Name。

下面3段代码分别在SET语句中使用数据集选项RENAME=、在DATA语句中使用数据集选项RENAME=和使用RENAME语句来实现。

代码1:

data  work.contact2_rn;
set saslib.contact  (rename=(Name=Full_Name)); 
First_Name=scan(Full_Name,1); 
Last_Name = scan( Full_Name,2);
run;

代码2:

data  work.contact2_rn  (rename=(Name=Full_Name));
set  saslib.contact;
First_Name=scan(Nam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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