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稿】 无论你从事的是广告行业的哪一个类型,公司的体量大小如何,如果你和客户的关系不够铁,或者你自己的专业不够看,那么大多数时候的大多数客户都是极难“伺候”的,具体的矛盾点就是“改稿”。 广告成果不是具体的商品。商品是确定下来的,不可更改的,有明码实价的,你买家发现不好用、不能用、功能有夸大甚至货不对版,找到销售方:人家给你退换,是信誉好服务好的表现,就算不鸟你,你也没办法。一般来说都会有免责条款概不退货的。 广告成果软性的就不说(知识产权一类,什么命名呀、slogan、方案、设计等等),就包括硬性的成果(广告产品或者物料),客户要是有“改稿”的需要,那么恭喜你,你顿时就有了“太监上青楼”和“葫芦娃火娃当消防员”的无力感。 无力感还是其次,关键是无理。广告业流传久远的几个段子可见一斑:从初稿到最终稿,改了十几遍,最后用回初稿的;外行指导内行,要求LOGO放大,占到整个画面90%的;颜色看上去不对,要200%黑的;从来不提具体意见,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只知道让我们回去再思考思考的,不一而足。 怎么,给钱就是大爷了?是!客户是金主是上帝是爸爸,但把乙方逼疯了,对你们有啥好处?你们当初找我们,不就是搞不定这件事吗?不尊重我们的专业,是不是就是变相的浪费了你们的钱?你们出钱,又指手画脚的自己干一通,哪还要我们干啥? 道理其实挺简单,可事情一到,客户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个儿;以至于每个广告人都想买把菜刀放到抽屉里,一遇客户聒噪,拍出来不用多言,问题立马解决。 你慢慢听,我细细聊。我是鱼叔,是兄弟就来“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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