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软件设计包括软件的整体架构设计和模块的详细设计。
在上一篇文章(见 《架构技能(五):软件设计(上)》)谈了软件的整体架构设计,今天聊一下模块的详细设计。
模块的详细设计,重点体现在需要设计几个具有明确职责的角色,以及角色之间应该设计成什么样的关系,这里的角色一般是一个很大的类;然后对每一个角色继续分析需要设计几个类来实现角色职责,以及类与类之间应该设计成什么样的关系。
模块的详细设计,应该像架构设计一样,由高到低,逐层进行。
在之前的文章(见《架构技能(一):软件架构》)中,分析过软件架构,见下图。

软件架构是指软件系统的顶层结构,包含具有明确职责的角色,这些角色通过相互协作使软件系统提供业务能力。
一个模块应该设计成几个类,取决于业务场景;但是类与类之间的关系是固定的模式,从原子化不可再分的角度看,共包括六类关系:依赖、关联、聚合、组合、继承、实现;“继承” 和 “实现” 更多是为了多态特性的实现需要,在基础框架中应用普遍,在业务系统中以前四种类关系应用为主。
依赖
依赖方与被依赖方是 “使用” 关系,从代码上看,被依赖方对象往往出现在依赖方对象的方法内部。比如:依赖方是 Person,被依赖方是 Bus,人 “使用” 公共汽车,见下图。

关联
关联方与被关联方是 “拥有” 关系,从代码上看,被关联方对象往往出现在关联方对象的成员变量上。比如:关联方是 Person,被关联方是 Phone,人 “拥有” 手机,见下图。

聚合
聚合方与被聚合方是整体与个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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