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新闻,《传奇》和《魔兽世界》,盛大和九城,两家大网络公司为了争夺中国网络游戏这个大市场,打得不可开交。
关于网络游戏,我是很少玩儿的,基本上也就是一个超级大菜鸟的水平。但是我的朋友中,喜好此道的道士真的不少。最初接触网络游戏,是2001年,很早的时候了,那时候好像《传奇》刚出来,看着一群人在里面挥舞着大刀长矛弓箭法杖各色武器在屏幕里跳动,pk,练级;然后同学中有一老兄喜欢的是《魔力宝贝》,据说自己是什么什么服务器中的仅有的一个定级的医生,很牛叉的样子。再后来又听说什么《千年》,什么《红月》,什么《mu》,什么《石器时代》,总之零零总总的一大堆。于是有同学怂恿我也去跟着体验体验,曾经注册过一个《传奇》的号码,可惜砍了半天也就是做点杀鸡的工作。再考虑到以后还要收费,还要花大把的时间在上面,于是我选择了不玩,当然主要还是没有兴趣吧。
网络游戏,说实话,感觉上也就是一堆人在玩儿数字游戏罢了。你的级数,你的力量,敏捷,你的hp,mp等等……一系列的指标都幻化成一个个的数字,于是大家在机器前投入了无数的时间,精力和人力为了这些数字打拼着,更有甚者,花上万人民币去买标记着极高数字的顶级装备。当然,比起一般的游戏来,它多了些情节,也多了些场景,多了些玩家之间互动的交互。可归根到底,我以为它还是数字。一连串的数字,激发起大家的征服欲望,the more,the better的社会氛围激发着人们为了达到一个又一个目标,完成一个又一个数字任务努力着,痴迷着。大把的银子也就在大家对数字的痴迷中掉进了游戏运营商的口袋。
想想觉得很可笑,可这就是我们的社会氛围。the more,the better;不管什么,越多越好,对于数字的追求,自然也就是越高越好,越高级越好。还是很佩服最先发明网络游戏的那位大牛的,毕竟,他利用我们的社会氛围,利用大家对数字的痴迷和追求,发展了很棒的商业模式,制造了巨大的社会需求,也为自己创造了很多的社会财富。能激发起大家对数字的追求,真的是一件很棒的事情。他引领了潮流,于是他发财了。
现在在想,对于要挣钱来说,技术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如何发现社会需求,如何创造商业模式,如何抓住大家的眼球,如何把大家拉进自己的框框里控制起来,最重要!
瞎写,不知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