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面向对象的几个基本原则 2.1 面向抽象原则 设计一个类时,不应面向具体的类,而且面向抽象类或接口。 2.2开—闭原则 设计应当对扩展开发,对修改关闭。 2.3多用组合少用继承 最终目的降低耦合。 继承: 直接用extends继承父类组合:关联 将父类作为子类的属性来调用组合:依赖 将父类作为子类传入的参数来调用 2.4高内聚—低耦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