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改变原来类模型即内容可以为类增加方法;不能增加成员变量;
2.可以访问成员变量;
3.可以覆盖原来方法,不建议使用;因为原来方法被屏蔽;优先级:分类(最后编译的分类) ->原来类->父类
//声明
@interface 类名(分类名称)
@end
//实现
@implementation 类名(分类名称)
@end
必须引入类名头文件
1.不改变原来类模型即内容可以为类增加方法;不能增加成员变量;
2.可以访问成员变量;
3.可以覆盖原来方法,不建议使用;因为原来方法被屏蔽;优先级:分类(最后编译的分类) ->原来类->父类
//声明
@interface 类名(分类名称)
@end
//实现
@implementation 类名(分类名称)
@end
必须引入类名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