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突然发现,原来这个CSS问题早已有高人提出啦。还是个老外呢。他给总结了一个便于记忆的“爱恨原则”(LoVe/HAte),即四种伪类的首字母:LVHA。
再重复一遍正确的顺序: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 .
最后经验补充:
1.鼠标经过的“未访问链接”同时拥有a:link、a:hover两种属性,后面的属性会覆盖前面的属性定义;
2.鼠标经过的“已访问链接”同时拥有a:visited、a:hover两种属性,后面的属性会覆盖前面的属性定义;
所以说,a:hover定义一定要放在a:link、a:visited的后面,,,
css的link a:hover 必须在 a:link 和 a:visited 之后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2-04-10 19:22:29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