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代理相对于其它设计模式来说更难理解,但是作用也是显著的。它可以说是AOP(Aspect Oriented Programming)的基础,对于架构的设计有很大的意义。
有些时候,我们可能想要添加一些功能,但是没有源码,或者说我们已经没法修改一些现有的东西。比如,有个中间开发商开发的开发包,只提供class文件,不提供源码,这个时候如果你要想监控运行信息,打印日志,添加功能等等,就无法通过修改源码来进行,必须另想办法。
简单说来,有2种办法可以。第一种是继承该类,然后重写该方法,里面该加什么加什么。还有一种叫做聚合,在新的类里面添加一个该类的对象,通常来说要求这2个类都实现同一个接口,然后在新类的方法中调用对象的方法(这种方法要求被代理的类必须实现某个接口)。
聚合要优于继承,原因在于可扩展。假如你一会儿要加一个新东西,一会儿又要变一个操作顺序,那么继承将会一直去创建一个又一个的新类。
但是聚合不一样,要改只需要改那一个新类的成员变量而已,不需要再去创建新类。但是最有扩展性的方法就是将成员变量写为接口,再创建一个构造函数初始化该成员变量,构造函数接受一个和成员变量类型一致的参数。这样,以后想产生任何实现了该接口的类的代理,只需要将该代理类的实例传给某个构造函数就行了。
但是,话说到这里,代理实现的毕竟是某一个接口,如果有很多实现了各种接口的代理类,那么这些也都必须再重写一遍。
所以上面这种静态代理的方式还是不能完全地满足扩展性的要求,我们需要的终极目标是动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