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 |
(2004-04-19 11:00:09) | |
在重庆市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的单位,应在开展业务之前向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用户加盖公章,个人网站网站所有者签名。 2、服务项目属于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范围的,在履行备案手续前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批件。 3、个人网站备案还需提供站主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68720111 材料报送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渝州路188号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大厅。 邮政编码:400042 |
重庆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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