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五Java中的对象oop

Java中的对象(oop)

1,定义

面向对象和面向过程都是一种编程思想。java是一种纯面向对新的语言(一切皆有对象)。

2类与对象的关系

类是创建对象的模板,对象是类的一个具体实例。

在java开发过程中,对对象进行抽象(类的封装)。

每个对象身上都有相应的成员属性和成员方法。

用‘’有’‘描述的,就是对象的特征--属性

用‘’能做什么‘’描述述的,就是对象的功能--方法

java中如何实例化对象?

类型 对象名=new

3,类中的构造方法

特点:

构造方法是类中一个特殊方法,该方法没有返回值(不需要设值返回值类型),并且方法名与类名相同。

作用:

在实列化对象时,会自动调用一个方法。

注意:

类中如果没有构造方法,则jvm在加载类时,会自动创建一个无参构造。

如果已经定义了结构,则jvm就不会在创建。

一个类中是否允许出现多个构造方法? --- 允许(方法重载)

4,对象中的内存结构

当对象被构建时,对象中的所有属性都会被初始化。

byte/short/int->0, long -> 0L, float -> 0.0f, double -> 0.0d, boolean ->false char -> ‘\u0000’

5,this关键字

this表示当前类活动的对象。

用法一:在类的方法或属性中用于调用当前类的其他成员(属性,方法)。

this.属性名;

this.方法名称(参数);

用法二:this语句 --- this()

this语句可以在构造方法中用于调用其他方法,并且只能出现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

6、代码块

构造代码块: ​ 在实例化对象时自动调用的代码块,它出现在类中,方法外。

​ class 类{ ​ ... ​ { ​ //构造代码块 ​ } ​ ... ​ } ​

构造代码块可以用在类的成员属性初始化。

构造代码块优先于构造方法执行。 ​

局部代码块:

在方法内定义的代码块,就是局部代码块。

它可以及时回收不再使用的内存空间。

静态代码块:

在类中,方法之外定义的静态代码块,代码块被static进行修饰。 ​ 可以用于对静态成员进行初始化。而且它只会在类第一次被使用时,调用一次。 ​ static{ ​ ​ }

7、匿名对象

没有引用的对象,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只会被创建一次,当执行完成后会被当成垃圾对象,等待 ​ java的垃圾回收器进行回收,可以作为参数传递。 ​ new 类();

8、类加载机制(classLoader)

1-加载:查找并导入class文件 ​

2-连接:把class的二进制加载到java运行环境(jvm) ​ -校验:验证class的结构完整及正确性 ​ -准备:给静态变量分配存储空间。 ​ -解析:将符号引用转为直接引用。 ​

3-初始化:对类的静态变量,静态代码块进行初始化操作。 ​

4-使用 ​ 5-卸载

9、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定义位置: 成员变量定义在类中,方法之外。 局部变量定义在代码块中。

内存位置: 成员变量在堆内存中,伴随着对象。 局部变量,在栈中调用时分配。

生命周期: 成员变量的生命周期其实就是对象的生命周期,对象被创建时进行初始化,对象被回收时, 成员变量被销毁。 局部变量,是在代码块执行结束后释放空间。

作用范围: 成员变量可以在类的任何地方被调用,在类中,类似于全局。 局部变量的作用范围只在当前代码块中

面向对象的三大特性

1、封装性

目的是通过一些封装关键字实现对类成员的保护(数据-特征-属性)。

封装关键字:可以控制成员的可见范围

当前类同胞类非同胞类(子类)类外
private(私有)可用不可用不可用不可用
default(默认)可用可用不可用不可用
protected(受保护)可用可用可用(非同胞子类)不可以
public(公共)可用可用可用可用

注意:在类中定义默认权限的成员,不写关键字就表示默认。

应用场景: 属性: 在开发中如果没有特殊需求,应该将所有成员属性全部(private)私有化。

方法: 在类中,如果是一个对外发布的功能方法,则该方法应该设置为public(公有)。 如果方法是当前类中其他方法的辅助方法,则该方法应该设置为private(私有)。

2、继承性
1-定义

如果一个类的部分属性和功能是可以复用,则可以为它创建一个子类去继承它。 ​ 继承性是可扩展性的体现。 ​

2-构建方式

class A{ ​ ... ​ } ​ ​ //继承 ​ class B extends A{ ​ ... ​ } ​ ​ 在以上代码中,B类就是A类的子类或者叫派生类;相反,A类是B类的父类或者叫基类。 ​ ​

注意:对于类而言,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的原因就是为了牺牲一部分灵活性 ​ 而保证避免出现调用混乱问题“菱形问题”。

3-继承的应用场景

1-实现对类的扩展(代码复用) ​ 2-多态的基础(向上造型) ​

4-在分析类和类之间是否适用于继承

是否能够用“A 是 B”进行描述

2.1、方法重写

如果要在子类中重写父类的方法,则必须满足如下的原则:“两等两小一大”原则 ​

两等: ​ 子类的方法签名与父类相同。 ​ 如果父类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是基础类型,子类的方法返回值类型必须于父类的相同。 ​

两小: ​ 如果父类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是引用类型,子类方法的返回值类型必须为父类方法返回的类型 ​ 或子类型。 ​

如果父类方法抛出异常,则子类方法抛出的异常范围不能超过父类。

一大: 除了private以外,子类方法的权限修饰符范围应该大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范围。

2.2、super关键字
用法一:

可以在子类的方法中或者属性上访问父类中的成员,super.属性/方法()。 ​ 甚至在子类的方法中也可以调用父类被覆盖的方法。 ​

用法二:super()语句

作用与this语句类似,只能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 只能出现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如果在子类的构造中没有添加super语句,jvm会 ​ 自动在第一行添加一个无参构造的调用。

3、多态性
1-定义

同一种类型的不同对象在调用相同的指令时,返回不同的结果。

2-分类

编译时多态: ​ 方法的重载构成了编译时多态。 ​ ​ 运行时多态: ​ 构建的对象可以直接赋值给它的父类型或接口类型,这种表现形式也称为向上造型。

注意:当使用向上造型来创建对象的时候,这个对象能干什么看父类中定义了什么;这个对象

需要怎么完成,看的是子类中怎么写的。---父类就好像是一个目录,告诉你这里面有什么; 子类就好像是正文,去解释这个目录。

补充:继承中的问题 在继承的基础上,如果实例化子类对象,在内存中,会构建几个对象?

在实例化子类对象时,父类对象也会被创建,但是是被包含在子类对象中。对外, 内存中任然只有一个对象。

面向对象的练习: 定义一个类表示图形(Shape)---矩形---正方形,圆形,分别定义对应的求周长和面积的方法

我已经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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