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六)面向对象
1.掌握类和创建对象的关系
面向过程:步骤执行者什么都做
面向对象:可重用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
好程序:高内聚(相同的功能放在一起) 低耦合(修改了某一处另外一处不需要修改)
oop(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 面向对象编程
三大特性:封装,继承,多态
思想:万物皆对象
从一组对象中,将拥有相似特征的对象,划分为一类
类:抽象的概念,是对象的模板
对象:是类的一个具体事例(实体)
由一组特征(属性)
一组行为(方法)组成
2.会定义类和对象
一个.java文件中只写一个类 ,规范
Java中类名必须与文件名相同 一个.java文件中可以有多个类,但是只能有一个Public
public class 类名{//大驼峰/帕斯卡命名法
}
3.会定义和调用方法
方法定义语法:
访问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方法体}
如果没有返回值 则返回值类型为void
方法一共有四种:
- 无参无返 public void 方法名(){方法体}
- 有参有返
- 有参无返
- 无参有返
如果是不同类之间调用方法先创建对象
如果是同类之中,调用方法:
1.都不是static修饰,直接用方法名调用
2.如果有一个是static修饰的,则必须创建对象
4.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1.定义的位置不同
- 成员变量:定义在类中,方法外
- 局部变量:定义在方法中,方法声明上
2.作用域不同
- 成员变量:在整个类中都可以使用
- 局部变量:只能在对应方法中使用
3.生命周期不同
- 成员变量:随着对象的出现而出现
- 局部变量:随着方法的加载而加载
4.初始值不同
-
成员变量:有初始值默认值就是当初学习数组的默认值
-
局部变量:没有初始值,必须要进行赋值
变量->数组(同一数据类型) ->类和对象 ->对象数组
Student[]
//类:引用数据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