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模式
概念
软件设计模式(Design pattern),又称设计模式,是一套被反复使用、多数人知晓的、经过分类编目的、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使用设计模式是为了可重用代码、让代码更容易被他人理解、保证代码可靠性、程序的重用性。
(或:软件设计模式是对软件设计经验的总结,是对软件设计中反复出现的设计问题的成功解决方案的描述)
四个基本要素
- 模式名称:每个模式都有自己的名称,是用于软件设计的技术语
- 问题:描述了设计者所面临的场景,用于告诉设计者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该模式
- 解决方案:描述了设计的细节,通畅会给出方案的原理图示(UML图、序列图等)及相关文字说明
- 效果:描述了设计方案的优势和劣势,这些效果通常面向软件的质量属性,例如可扩展性、可复用性等
软件设计模式的6大原则
1.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e)
在面向对象编程领域中,开闭原则规定“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但是对于修改是封闭的”,这意味着一个实体是允许在不改变它的源代码的前提下变更它的行为。该特性在产品化的环境中是特别有价值的,在这种环境中,改变源代码需要代码审查,单元测试以及诸如此类的用以确保产品使用质量的过程。遵循这种原则的代码在扩展时并不发生改变,因此无需上述的过程。
2.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e Principe)
里氏代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3.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e)
依赖倒置原则是程序要依赖于抽象接口,不要依赖于具体实现。简单的说就是要求对抽象进行编程,不要对实现进行编程,这样就降低了客户与实现模块间的耦合。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e)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5.迪米特法则(Demeter Principe)
迪米特法则又叫作最少知识原则是指:一个实体尽量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互独立。
6.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e)
合成复用原则是指: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