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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这来自《专利法》的定义,非常的抽象和概括。笔者会结合《专利法》、《中国专利法详解》、《专利审查指南2010》以及个人的理解,对发明专利的定义进行通俗解释。
从句式的定义上看,我们可以将这句话进行简化,去掉定语和形容词之后,就可以得到定义:**发明(专利),是技术方案。**相对于发明而言。技术方案这个词,已经变得相对具象了,那么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如何理解技术方案这个词。《专利审查指南2010》对“技术方案”作了如下解释:
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气味或者诸如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也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但利用其性质解决技术问题的,则不属此列。
由于这几十年 IT 技术的快速发展,原来的专利法是没有明确定义计算机程序是否能被授予专利的。所以,为了清楚明确起见,《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专门加入了“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有查的若干规定”一章,其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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