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了解使用Sass
Sass 和 SCSS 其实是同一种东西,我们平时都称之为 Sass,两者之间不同之处有以下两点:
- 文件扩展名不同:Sass 是以“.sass”后缀为扩展名,而 SCSS 是以“.scss”后缀为扩展名;
- 二者语法书写方式不同:Sass 是以严格的缩进式语法(不懂缩进式语法可以百度)规则来书写,不带大括号({})和分号(;),而 SCSS 的语法书写和我们的 CSS 语法书写方式非常类似。
先来看一个示例:
Sass 语法
$font-stack: Helvetica, sans-serif //定义变量
$primary-color: #333 //定义变量
body
font: 100% $font-stack
color: $primary-color
SCSS 语法
$font-stack: Helvetica, sans-serif;
$primary-color: #333;
body {
font: 100% $font-stack;
color: $primary-color;
}
编译出来的 CSS
body {
font: 100% Helvetica, sans-serif;
color: #333;
}
更多内容查看:摘抄出处
使用变量
sass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它为css引入了变量。我们可以把属性保存到一个变量里,然后通过变量名来引用,从而无需重复书写这一属性值。
1. 变量声明
sass使用$来声明一个变量,而且不会与css语法冲突。我们可以在class/id外定义变量,也可以在其里定义(作用域,个人理解就是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
$border-bottom:1 #FFF solid;
.border{
$width:100px;
border:$border-bottom
}
此处的$watch只作用于class为border的元素内。
2. 变量引用
凡是css属性的标准值(比如说1px或者bold)可存在的地方,变量就可以使用。css生成时,变量会被它们的值所替代。之后,如果你需要一个不同的值,只需要改变这个变量的值,则所有引用此变量的地方生成的值都会随之改变。
$highlight-color: #F90;
.selected {
border: 1px solid $highlight-color;
}
示例中的$highlight-color变量,它被直接赋值给border属性,当这段代码被编译输出css时,$highlight-color会被#F90这一颜色值所替代。产生的效果就是给selected这个类一条1像素宽、实心且颜色值为#F90的边框。
3. 关于变量的命名规则
sass的变量名可以与css中的属性名和选择器名称相同,包括中划线和下划线。这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喜好,有些人喜欢使用中划线来分隔变量中的多个词(如$highlight-color),而有些人喜欢使用下划线(如$highlight_color)。使用中划线的方式更为普遍,这也是compass和本文都用的方式。
不过,sass并不想强迫任何人一定使用中划线或下划线,所以这两种用法相互兼容。用中划线声明的变量可以使用下划线的方式引用,反之亦然。(二者均可,无硬性规定)
嵌套CSS 规则
1. 关于嵌套
在Sass中,可以像在规则块中嵌套规则块。sass在输出css时会帮你把这些嵌套规则处理好,避免你的重复书写。
/*在css中的写法,如果想赋给id为content中包含的元素的样式,需要写很多次父元素content*/
#content article h1 { color: #333 }
#content article p { margin-bottom: 1.4em }
#content aside { background-color: #EEE }
/*在sass中可改变写法,省去了多余麻烦的部分*/
#content {
article {
h1 { color: #333 }
p { margin-bottom: 1.4em }
}
aside { background-color: #EEE }
}
编译后的样式和css的一致,写法变得简便了!如果想在article下继续嵌套,就重复这种写法即可。
2.父选择器的标识符&
当使用hover时,当你为链接之类的元素写:hover这种伪类时,你并不希望以后代选择器(如)的方式连接。比如说,下面这种情况sass就无法正常工作:
article a {
color: blue;
:hover { color: red }
}
此出的hover会作用到父元素article下所有的子元素,并不会按照“预想中”赋给其下边的a。
实现我们想要的效果,使用一个特殊的sass选择器,即父选择器。在使用嵌套规则时,父选择器能对于嵌套规则如何解开提供更好的控制。它就是一个简单的&符号,且可以放在任何一个选择器可出现的地方,比如h1放在哪,它就可以放在哪。
article a {
color: blue;
&:hover { color: red }
}
/*上边的写法会编译为:*/
article a { color: blue }
article a:hover { color: red }
特殊情况:同时父选择器标识符还有另外一种用法,你可以在父选择器之前添加选择器。举例来说,当用户在使用IE浏览器时,你会通过JavaScript在标签上添加一个ie的类名,为这种情况编写特殊的样式如下:
#content aside {
color: red;
body.ie & { color: green }
}
/*上边的写法会编译为:*/
#content aside {color: red};
body.ie #content aside { color: green }
3.群组选择器的嵌套
在CSS里边,选择器h1h2和h3会同时命中h1元素、h2元素和h3元素。与此类似,.button button会命中button元素和类名为.button的元素。这种选择器称为群组选择器。群组选择器 的规则会对命中群组中任何一个选择器的元素生效。
.button, button {
margin: 0;
}
当看到上边这段代码时,你可能还没意识到会有重复性的工作。但会很快发现:如果你需要在一个特定的容器元素内对这样一个群组选择器进行修饰,情况就不同了。css的写法会让你在群组选择器中的每一个选择器前都重复一遍容器元素的选择器。
sass的嵌套特性在这种场景下也非常有用。当sass解开一个群组选择器规则内嵌的规则时,它会把每一个内嵌选择器的规则都正确地解出来,有些类似于数学中解方程的一种方法(把方程中相同的部分提取出来方便解题):
/*css中群组选择器的写法*/
.container h1, .container h2, .container h3 { margin-bottom: .8em }
/*sass中群组选择器的写法*/
.container {
h1, h2, h3 {margin-bottom: .8em}
}
对于内嵌在群组选择器内的嵌套规则,处理方式也一样:
nav, aside {
a {color: blue}
}
首先sass将nav和aaside和a分别组合,然后将二者重新组合成一个群组选择器:
nav a, aside a {color: blue}
有利必有弊,你需要特别注意群组选择器的规则嵌套生成的css。虽然sass让你的样式表看上去很小,但实际生成的css却可能非常大,这会降低网站的速度。
关于选择器嵌套的最后一个方面,我们看看sass如何处理组合选择器,比如>、+和~的使用。你将看到,这种场景下你甚至无需使用父选择器标识符。
上边这三个组合选择器必须和其他选择器配合使用,以指定浏览器仅选择某种特定上下文中的元素。
3.子组合选择器和同层组合选择器:>、+和~
article section { margin: 5px }
article > section { border: 1px solid #ccc }
你可以用子组合选择器>选择一个元素的直接子元素。上例中,第一个选择器会选择article下的所有命中section选择器的元素。第二个选择器只会选择article下紧跟着的子元素中命中section选择器的元素。
在下例中,你可以用同层相邻组合选择器+选择header元素后紧跟的p元素:
header + p { font-size: 1.1em }
你也可以用同层全体组合选择器~,选择所有跟在article后的同层article元素,不管它们之间隔了多少其他元素:
article ~ article { border-top: 1px dashed #ccc }
这些组合选择器可以毫不费力地应用到sass的规则嵌套中。可以把它们放在外层选择器后边,或里层选择器前边:
article {
~ article { border-top: 1px dashed #ccc }
> section { background: #eee }
dl > {
dt { color: #333 }
dd { color: #555 }
}
nav + & { margin-top: 0 }
}
sass会如你所愿地将这些嵌套规则一一解开组合在一起:
article ~ article { border-top: 1px dashed #ccc }
article > footer { background: #eee }
article dl > dt { color: #333 }
article dl > dd { color: #555 }
nav + article { margin-top: 0 }
在sass中,不仅仅css规则可以嵌套,对属性进行嵌套也可以减少很多重复性的工作。
4.嵌套属性
在sass中,除了CSS选择器,属性也可以进行嵌套。尽管编写属性涉及的重复不像编写选择器那么糟糕,但是要反复写border-styleborder-widthborder-color以及border-*等也是非常烦人的。在sass中,你只需敲写一遍border:
nav {
border: {
style: solid;
width: 1px;
color: #ccc;
}
}
嵌套属性的规则是这样的:把属性名从中划线-的地方断开,在根属性后边添加一个冒号:,紧跟一个{ }块,把子属性部分写在这个{ }块中。就像css选择器嵌套一样,sass会把你的子属性一一解开,把根属性和子属性部分通过中划线-连接起来,最后生成的效果与你手动一遍遍写的css样式一样:
nav {
border-style: solid;
border-width: 1px;
border-color: #ccc;
}
对于属性的缩写形式,你甚至可以像下边这样来嵌套,指明例外规则:
nav {
border: 1px solid #ccc {
left: 0px;
right: 0px;
}
}
这比下边这种同等样式的写法要好:
nav {
border: 1px solid #ccc;
border-left: 0px;
border-right: 0px;
}
属性和选择器嵌套是非常伟大的特性,因为它们不仅大大减少了你的编写量,而且通过视觉上的缩进使你编写的样式结构更加清晰,更易于阅读和开发。
即便如此,随着你的样式表变得越来越大,这种写法也很难保持结构清晰。有时,处理这种大量样式的唯一方法就是把它们分拆到多个文件中。sass通过对css原有@import规则的改进直接支持了这一特性。
本文深入探讨Sass与SCSS的区别与联系,详解变量声明、引用及命名规则,嵌套CSS规则,包括父选择器标识符、群组选择器嵌套及组合选择器的运用。同时,介绍如何通过嵌套属性简化重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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