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原型与父类的增删改查是一致的。
但是有一个特例。
若父亲祖先开辟了一个方法空间,子类去调用这个方法空间的时候会获得这个方法空间的使用权,就可以进行正常的增删改查。
this的理解有一句简单粗暴的话:谁调用这个方法,this就指向谁。这在80%的情况都适用.
关于父类祖先,还有更加好的一种方法。
就是Object.create()方法。
上一次我说了所有的原型都指向最终原型,其实是不太严谨的说法。在这里就可以通过是同这个方法在里面存放null值,使得他本来指向最终原型的指针改为空指针。
以下去介绍函数重写的方法
只需要在想上寻找需要函数的路上再定义一个父类去重写方法,即可以实现函数重写。
函数的执行其实真实面目被省略了。
如图,执行一个函数其实是执行test.call();
call()函数内是可以放参数的。
如下图的使用Call函数,会使得创建的函数里面的this对象全部变更为obj对象。
若是还想传参数怎么办?
没关系,直接逗号往下接着写就可以了。
此时obj也拥有了对象的属性。(相当于借用别人的函数 为自己赋予属性)
以下是call()函数的基础运用
这个this将是被方法内的this给替换掉。
这是call和apply之间的区别。
1.apply与call拼写不同
2.apply第二个参数为数组,且只能有一个数组。(传参列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