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权利相关规则解析
1. 杀人案件的判定与处理
1.1 判定主体
在杀人案件中,目击者起着关键作用,他们负责判定杀人的类型。此外,在特定情况下,女性也可参与判定,如男子在高位座位被杀、在田地围栏内被杀且女性在日常活动的房屋能看到且无遮挡可辨认、男子在旅途中被杀且相关女性同行。能进行判定的女性包括妻子、女儿、姐妹和母亲等。若杀人时,有27人在集会、教堂、饮酒派对或满载的船上,他们可判定嫌疑人是否有罪。
1.2 证人检查伤口
最先到达现场的人需检查伤口,以确定凶器类型和凶手数量。若尸体上有三人造成的伤口,最先随箭发出的名字应保留,后续附上的名字则需撤回;若只有一人造成的伤口,后续附上的名字同样撤回。
1.3 箭的发送与集会
妻子必须发送箭来传唤嫌疑人参加集会;若没有妻子,则由继承人发送,并要有证人见证,且需在对方死亡当天进行。若死者妻子希望,集会可在杀人地点举行,即使到场的户主不超过27人,也可进行判决。正确判决需四分之一的成员到场。所有人都应传递箭,否则将被罚款12奥拉;既不传递箭又不出席集会的人将被处以双倍罚款。寡妇发送箭时需有证人,且应在当天进行,除非其顾问距离过远无法联系。
1.4 嫌疑人的处理
若嫌疑人收到箭却不出席集会,则承认有罪;若箭未送达,他可获得延期至第二次集会,届时可提出辩护。若他有亲属或继承人,应有人通知他。若他不出席且回避消息,除非有合理借口,否则承认有罪。
1.5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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