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671110 《Java程序设计》第六周学习总结
教材学习内容总结
继承:继承是一种由已有的类创建新类的机制。Java不支持多重继承,即子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子类的声明:使用关键字extends,格式: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类的树形结构:根据Java的继承关系可以表示成树形结构,每一个类是一个节点,根节点是Object类(即Object是所有类的祖先)。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可以有多个子类。如果一个类没有使用extends关键字,默认为Object的子类。
继承:
作用域 |
Public |
Protected |
友好的 |
Private |
同包 |
√ |
√ |
√ |
× |
不同包 |
√ |
√ |
× |
× |
成员变量的隐藏:在子类中,声明的变量与父类继承来的成员变量名字相同(类型可以不同),这时候所继承的成员变量就会被隐藏。其特点如下: 1.子类对象以及子类自己定义的方法操作与父类同名的成员变量是指子类重新声明的这个成员变量。 2.子对象仍然可以调用从父类继承的方法操作被子类隐藏的成员变量,也就是说,子类继承的方法操作的成员变量一定是被子类继承或隐藏的成员变量。
方法重写:子类通过重写可以隐藏已继承的方法。 ①重写规则:重写的方法与继承的父类方法的类型、参数个数、参数的类型完全相同。 ②重写目的:子类通过方法的重写可以隐藏继承的方法,子类通过方法的重写可以把父类的状态和行为改变为自身的状态和行为。
Super关键字:被子类对象用于调用被隐藏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子类使用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Final关键字:修饰类、成员变量和方法中的局部变量。Final类不能被继承,final方法不能被重写,final变量是常量不能被改变。
上转型对象:当用子类创建一个对象时,并把这个对象的引用放到父类的对象中时,称父类的对象是子类对象的上转型对象。 (1)上转型对象不能操作子类新增的成员变量,不能调用子类新增的方法。 (2)上转型对象可以访问子类继承或隐藏的成员变量,也可以调用子类重写的实例方法。
继承与多态:多态指父类的某个方法被子类重写时,可以各自产生自己的功能行为。
抽象类:用abstract修饰的类,只声明不实现。不允许使用final和abstract同时修饰,可以没有抽象方法。不能使用new创建对象,abstract的对象可以为上转型对象。
抽象方法:不能用final和abstract同时修饰,也不能用static修饰abstract方法。
教材学习中的问题和解决过程
概念多易混淆,多看书记住概念,并且敲课本例题加速理解这些概念。
代码调试中的问题和解决过程
还是要与概念结合在一起,如果概念不清楚就会出现很多错误。
其他(感悟、思考等,可选)
概念是程序的基础,程序是概念的实践,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把概念理解得更透彻,然后写出完整的代码。
学习进度条
|
代码行数(新增/累积) |
博客量(新增/累积) |
学习时间(新增/累积) |
重要成长 |
目标 |
5000行 |
30篇 |
400小时 |
|
第一周 |
12/12 |
1/1 |
4/4 |
|
第二周 |
29/41 |
0/1 |
4/8 |
|
第三周 |
78/119 |
0/1 |
7/15 |
|
第四周 |
50/169 |
1/2 |
4/19 |
|
第五周 |
458/627 |
1/3 |
9/28 |
完善例题 |
第六周 |
150/777 |
1/4 |
5/33 |
|
参考资料
Java2使用教程(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