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犯罪侦查与知识产权法律解析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计算机犯罪和知识产权问题日益凸显,它们不仅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构成威胁,也对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下面我们将深入探讨计算机犯罪侦查中的证据问题以及知识产权法律的相关内容。
计算机犯罪侦查中的证据问题
在计算机犯罪侦查过程中,计算机生成的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计算机操作证书的颁发,提供口头证据的人无需具备证书签署人所需的资格。这是因为在交叉询问过程中,证人的证据可能会受到质疑。Lord Griffiths 曾指出,计算机生成的文件在商业活动中越来越常见,人们对计算机的使用和操作也日益熟悉。然而,计算机的复杂性和执行的操作差异巨大,因此证明计算机未被不当使用且正常运行的证据性质必然因案而异,证据必须符合案件的需求。
在 R v Shepherd 一案的判决中,有人批评该判决使得在刑事案件中提交计算机生成证据的任务变得过于容易。但这种批评可能并不公平。自 1984 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颁布以来,就有人呼吁用更通用的实践准则取代正式的可采性规则,以确定计算机证据的权重。因为机械地规定可接受的证据形式很可能因技术发展而过时。近期,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司法趋势显示出一定的灵活性,允许将证据提交到司法论坛,在那里证据的权重可以受到合理质疑。
随着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可以利用强大的加密系统有效地隐藏他们的意图或行动证据。因此,全球通信网络使得执法机构之间进行广泛的国际合作变得十分必要。然而,如何在保障普通人的私人生活和通信权利与执法机构的执法需求之间取得平衡,一直是一个难题。曾经被批评过于严苛的《欧洲委员会网络犯罪公约》的程序条款,在 2001 年后的发展背景下,如今似乎显得较为宽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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