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的部署,深入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数字创意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培育数字创意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措施。
一、重点支持领域
本措施主要支持数字创意技术和设备、内容制作、设计服务、融合服务等四大业态发展,重点发展创意设计、网络视听、动漫游戏、数字文化装备以及数字创意新型业态,加快培育高水平产业集群,巩固相关领域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创意技术研发及应用、数字创意产品(服务)开发、重大平台和项目建设等,在产业政策、资金扶持、产业空间、人才培养、金融支持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二、加大集群发展统筹力度
(一)建立集群发展协同机制。建立健全数字创意产业集群联动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六个一”工作体系,及时梳理重点企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创新平台、政策工具包、战略咨询支撑机构等清单,加强项目对接服务,优化产业发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