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恢复删除了的程序呢? 这是个问题。
其实ABAP工作台提供了版本管理,为我们恢复程序提供了一定的方案。
首先要声明,写程序最好养成一个实时备份的习惯,也就是时刻要记得将程序备份到本地。
遗憾的是很多人并没有这种习惯,事实上,我刚说的那种情况发生概率也还是很小的,那么一旦发生了,我们如何恢复删除了的程序呢?
我们依靠version management工具恢复程序。
要明白每个程序都会有3种类型的version
modif version
如果我们的程序最后处于保存状态,那么会有一个modif version存在,若是最后处于激活状态,那么modif version是不存在的。 当然,如果程序删除了,那么modif version也是不存在的。
activ version
如果我们的程序有激活过,那么它会有一个activ version,体现的是它最后一次激活的内容。 当然如果程序删除了或者从来未激活过,那么activ version是不存在的。
database version
如果我们对自己的程序有做过手动的version generate那么database version就会存在,即使程序本身已经删除了,这个version是持久的。
明白了这个道理以后,我们要想恢复删除的程序,唯一就只能考虑database version了,根据以上分析,要想恢复删除的程序,必须具备条件是: 曾经有手动生成过database version,如果没有,那么就没法恢复了。
总之,删除了的程序是有可能恢复的,关键是看有没有database version存在了,所以建议ABAPer就算没有本地备份的习惯也要记得阶段性的去generate version,这个功能是version management工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