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代码遇到这样一段,大致结构如下:
bool Check(..., int type) {
// 代码
if (type == 1) {
// 较长代码
}
// 代码
if (type == 2) {
// 较长代码
}
// 代码
}
这段代码是检查两种格式的数据是否合法,两种格式大致相同,不同处使用type进行区分。
示意代码看上去问题不大,但实际的代码要凌乱得多。该代码最大的问题是在公用处理代码、处理格式1的代码和处理格式2的代码全部放在一个层面上,三者相互耦合,不容易维护。此外阅读者的思路需要在这三种代码上来回跳转,代码也不好理解。
这可能是由这样一种编写习惯造成的,为实现新功能,修改已有的近似功能的函数,通过增加控制参数,在旧代码上增加新代码。对新功能和旧功能、新代码和旧代码的关系思考不够。
修改的方法是将三类代码(公共代码、格式1代码和格式2代码)分离,封装在子函数中。即可以分解成两个独立的函数CheckType1和CheckType2,调用公用处理的子函数,也可以像示例代码那样,并通过type变量控制调用处理格式1的子函数或处理格式2的子函数。
这取决具体的情况。如果要使用后再则应尽量消除if(type==1)这样的代码(可通过多态或函数指针),如果不能消除也应尽量减少其{}下包含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