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生成视频用于新闻复用的版权管理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用户生成视频(UGV)在新闻行业的应用日益广泛。然而,与之相关的版权管理问题也变得愈发复杂。本文将探讨与UGV版权管理相关的电子商务立法、欧盟版权的未来发展、媒体行业的现状以及社交媒体平台的相关政策。
1. 相关电子商务立法
由于InVID是一项在线服务,它需要考虑电子商务立法。欧盟协调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使受版权保护的商品(如电影、软件等)和服务(如提供访问这些商品或验证这些作品的服务)能够在内部市场自由流通。
2000/31/EC号电子商务指令为在线服务(包括内部市场的电子商务)创建了基本法律框架。该指令消除了欧盟跨境在线服务的障碍,并为企业和公民提供了法律确定性。它确立了关于在线服务提供商的透明度和信息要求、商业通信、电子合同以及中介服务提供商责任限制等问题的统一规则。
内部市场条款确保了电子商务内部市场的正常运作,这意味着信息社会服务原则上受服务提供商所在成员国法律的管辖。反过来,接收信息社会服务的成员国不能限制入境服务。
中介服务提供商是指为访问、使用或参与互联网提供服务的组织,它们可以有各种形式,如商业性、非营利性、私有或社区所有。这些服务还包括免费提供给接收者并通过广告或赞助等方式资助的服务。
对于InVID项目而言,如果中介服务提供商存储服务接收者提供的信息,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不应为用户在其平台上上传的内容负责:
1. 它不知道非法活动或信息,也不知道明显存在非法性的事实或情况;
2. 一旦得知此类情况,应迅速采取行动删除或禁用对该信息的访问。
因此,如果InVID仅为用户提供验证和授权内容的工具,而不自行上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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