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参考:http://www.cnblogs.com/chenssy/p/3354884.html
在《Think in java》中有这样一句话:复用代码是Java众多引人注目的功能之一。但要想成为极具革命性的语言,仅仅能够复制代码并对加以改变是不够的,它还必须能够做更多的事情。在这句话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复用代码”,尽可能的复用代码使我们程序员一直在追求的,现在我来介绍一种复用代码的方式,也是java三大特性之一—继承。
继承
继承是java面向对象编程技术的一块基石,因为它允许创建分等级层次的类。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实例)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或子类从父类继承方法,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行为。
继承的特性
1,子类拥有父类非private的属性,方法。
2,子类可以拥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即子类可以对父类进行扩展。
3,子类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实现父类的方法。
4,Java的继承是单继承,但是可以多重继承,单继承就是一个子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多重继承就是,例如A类继承B类,B类继承C类,所以按照关系就是C类是B类的父类,B类是A类的父类,这是java继承区别于C++继承的一个特性。
5,提高了类之间的耦合性(继承的缺点,耦合度高就会造成代码之间的联系)。
诚然,讲到继承一定少不了这三个东西:构造器、protected关键字、向上转型。
构造器
通过前面我们知道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属性和方法,除了那些private的外还有一样是子类继承不了的—构造器。对于构造器而言,它只能够被调用,而不能被继承。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我们使用super()即可。
对于子类而已,其构造器的正确初始化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当且仅当只有一个方法可以保证这点:在构造器中调用父类构造器来完成初始化,而父类构造器具有执行父类初始化所需要的所有知识和能力。
public class Person {
protected String name;
protected int age;
protected String sex;
Person(){
System.out.println("Person Constrctor...");
}
}
public class Husband extends Person{
private Wife wife;
Husband(){
System.out.println("Husband Constructor...");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Husband husband = new Husband();
}
}
Output:
Person Constrctor...
Husband Constructor...
通过这个示例可以看出,构建过程是从父类“向外”扩散的,也就是从父类开始向子类一级一级地完成构建。而且我们并没有显示的引用父类的构造器,这就是java的聪明之处:编译器会默认给子类调用父类的构造器。
但是,这个默认调用父类的构造器是有前提的:父类有默认构造器。如果父类没有默认构造器,我们就要必须显示的使用super()来调用父类构造器,否则编译器会报错:无法找到符合父类形式的构造器。
所以综上所述:对于继承而已,子类会默认调用父类的构造器,但是如果没有默认的父类构造器,子类必须要显示的指定父类的构造器,而且必须是在子类构造器中做的第一件事(第一行代码)。
protected关键字
private访问修饰符,对于封装而言,是最好的选择,但这个只是基于理想的世界,有时候我们需要这样的需求:我们需要将某些事物尽可能地对这个世界隐藏,但是仍然允许子类的成员来访问它们。这个时候就需要使用到protected。
对于protected而言,它指明就类用户而言,他是private,但是对于任何继承与此类的子类而言或者其他任何位于同一个包的类而言,他却是可以访问的。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int age;
private String sex;
protected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protected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public String toString(){
return "this name is " + name;
}
/** 省略其他setter、getter方法 **/
}
public class Husband extends Person{
private Wife wife;
public String toString(){
setName("chenssy"); //调用父类的setName();
return super.toString(); //调用父类的toString()方法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Husband husband = new Husband();
System.out.println(husband.toString());
}
}
Output:
this name is chenssy
诚然尽管可以使用protected访问修饰符来限制父类属性和方法的访问权限,但是最好的方式还是将属性保持为private(我们应当一致保留更改底层实现),通过protected方法来控制类的继承者的访问权限。
final关键字
final 关键字声明类可以把类定义为不能继承的,即最终类;或者用于修饰方法,该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
声明类:
final class 类名 {//类体}
声明方法:
修饰符(public/private/default/protected) final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方法体}
注:实例变量也可以被定义为 final,被定义为 final 的变量不能被修改。被声明为 final 类的方法自动地声明为 final,但是实例变量并不是 final
super关键字:我们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来实现对父类成员的访问,用来引用当前对象的父类。
this关键字:指向自己的引用。
向上转型
在上面的继承中我们谈到继承是is-a的相互关系,猫继承与动物,所以我们可以说猫是动物,或者说猫是动物的一种。这样将猫看做动物就是向上转型。如下:
public class Person {
public void display(){
System.out.println("Play Person...");
}
static void display(Person person){
person.display();
}
}
public class Husband extends Person{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Husband husband = new Husband();
Person.display(husband); //向上转型
}
}
在这我们通过Person.display(husband)。这句话可以看出husband是person类型。
将子类转换成父类,在继承关系上面是向上移动的,所以一般称之为向上转型。由于向上转型是从一个叫专用类型向较通用类型转换,所以它总是安全的,唯一发生变化的可能就是属性和方法的丢失。这就是为什么编译器在“未曾明确表示转型”活“未曾指定特殊标记”的情况下,仍然允许向上转型的原因。
上面讲了继承所带来的诸多好处,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大肆地使用继承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继承存在如下缺陷:
1、父类变,子类就必须变。
2、继承破坏了封装,对于父类而言,它的实现细节对与子类来说都是透明的。
3、继承是一种强耦合关系。
《Think in java》中提供了解决办法:问一问自己是否需要从子类向父类进行向上转型。如果必须向上转型,则继承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不需要,则应当好好考虑自己是否需要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