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1.1:什么继承?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实例)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或子类从父类继承方法,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行为。
1.2:继承的含义:
继承描述的是事物之间的所属关系,这种关系是: is-a 的关系。例如,兔子属于食草动物,食草动物属于动物。
可见,父类更通用,子类更具体。我们通过继承,可以使多种事物之间形成一种关系体系。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可以直接具有与父类相同的属性、相同的行为。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
1.3 继承的好处
- 提高代码的复用性(减少代码冗余,相同代码重复利用)。
- 使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
1.4 继承的格式
通过 extends 关键字,可以声明一个子类继承另外一个父类,定义格式如下:
class 父类{
...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需要注意:Java是单继承的,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直接父类(一个儿子只能有一个亲爹),跟现实世界很像,但是Java中的子类是更加强大的。
1.5 关键字 :extends
关键字 extends 表明正在构造的新类派生于一个已存在的类。已存在的类被称为超类(super class)、基类(base class)或父类(parent class);新类被称为子类(subclass)、派生类(derived class)或孩子类(child class)。
1.6 小结
继承实际上是子类相同的属性和行为可以定义在父类中,子类特有的属性和行为由自己定义,这样就实现了相同属性和行为的重复利用,从而提高了代码复用。超类并不是因为它位于子类之上而拥有比子类更多的功能。恰恰相反,子类比超类拥有的功能更加丰富。
1.7 子类不能继承的内容
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器,因为子类有自己的构造器。(构造方法名必修与类型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私有成员(成员变量,方法),只是子类无法直接访问而已,可以通过getter/setter方法访问父类的private成员变量。
1.8 继承后的特点
1.8.1成员变量不重名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不重名的成员变量,这时的访问是没有影响的。
1.8.2成员变量重名
子父类中出现了同名的成员变量时,子类会优先访问自己对象中的成员变量。
1.8.3成员方法不重名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不重名的成员方法,这时的调用是没有影响的。对象调用方法时,会先在子类中查找有没有对应的方法,若子类中存在就会执行子类中的方法,若子类中不存在就会执行父类中相应的方法。
1.8.4成员方法重名
成员方法重名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重名的成员方法,则创建子类对象调用该方法的时候,子类对象会优先调用自己的方法。
1.8.5 构造器
- 构造器的名字是与类名一致的。所以子类是无法继承父类构造方法的。
- 构造器的作用是初始化对象成员变量数据的。所以子类的初始化过程中,必须先执行父类的初始化动作。子
类的构造方法中默认有一个 super() ,表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父类成员变量初始化后,才可以给子类使
用。(先有爸爸,才能有儿子)
继承后子类构造器特点:子类所有构造器的第一行都会先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器,再执行自己
小结
子类构造器执行的时候,都会在第一行默认先调用父类无参数构造器一次。
子类构造器的第一行都隐含了一个super()去调用父类无参数构造器,super()可以省略不写
1.9 方法的重写
1.9.1 概念
方法重写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和参数列表都相同),会出现覆盖效果,也称为重写或者复写。声明不变,重新实现。
1.9.2 @Override重写注解
@Override:注解,重写注解校验! 这个注解标记的方法,就说明这个方法必须是重写父类的方法,否则编译阶段报错。
建议重写都加上这个注解,一方面可以提高代码的可读性,一方面可以防止重写出错!
1.9.3 注意事项
- 方法重写是发生在子父类之间的关系。
-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必须要保证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四大权限修饰符)
-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函数名和参数列表都要一模一样。(标签)
2.0super和this的用法格式
super和this完整的用法如下,其中this,super访问成员我们已经接触过了。
this.成员变量 -- 本类的
super.成员变量 -- 父类的
this.成员方法名() -- 本类的
super.成员方法名() -- 父类的
调用构造器格式:
super(...) -- 调用父类的构造器,根据参数匹配确认
this(...) -- 调用本类的其他构造器,根据参数匹配确认
注意: 子类的每个构造方法中均有默认的super(),调用父类的空参构造。手动调用父类构造会覆盖默认的super()。 super() 和
this() 都必须是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所以不能同时出现。 super(…)是根据参数去确定调用父类哪个构造器的。
super 关键字有两个用途:一是调用超类的方法,二是调用超类的构造器。super 不是一个对象的引用,不能将 super 赋给另一个对象变量,它只是一个指示编译器调用超类方法的特有关键字。
2.1小结
子类的每个构造方法中均有默认的super(),调用父类的空参构造。手动调用父类构造会覆盖默认的 super()。 super() 和
this() 都必须是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所以不能同时出现。 super(…)和this(…)是根据参数去确定调用父类哪个构造器的。
super(…)可以调用父类构造器初始化继承自父类的成员变量的数据。 this(…)可以调用本类中的其他构造器。
2.2 继承的特点
- 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 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不可以有多个父类。
class A {}
class B {}
class C1 extends A {} // ok
// class C2 extends A, B {} // error
- 一个类可以有多个子类。
// A可以有多个子类
class A {}
class C1 extends A {}
class C2 extends A {}
- 可以多层继承。
class A {}
class C1 extends A {}
class D extends C1 {}
顶层父类是Object类。所有的类默认继承Object,作为父类。
3 抽象类
3.1.1 抽象类引入
父类中的方法,被它的子类们重写,子类各自的实现都不尽相同。那么父类的方法声明和方法主体,只有声明还有意义,而方法主体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因为子类对象会调用自己重写的方法)。换句话说,父类可能知道子类应该有哪个功能,但是功能具体怎么实现父类是不清楚的(由子类自己决定),父类完全只需要提供一个没有方法体的方法签名即可,具体实现交给子类自己去实现。我们把没有方法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Java语法规定,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方法 : 没有方法体的方法。
抽象类:包含抽象方法的类。
3.2 abstract使用格式
3.2.1 抽象方法
使用 abstract 关键字修饰方法,该方法就成了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包含一个方法名,而没有方法体。
定义格式:
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参数列表);
代码举例: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
3.2.2 抽象类
如果一个类包含抽象方法,那么该类必须是抽象类。注意:抽象类不一定有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定义成抽象类。
定义格式:
abstract class 类名字 { }
代码举例:
public abstract class Animal {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
}
3.3 抽象类的特征
抽象类的特征总结起来可以说是 有得有失 有得:抽象类得到了拥有抽象方法的能力。 有失:抽象类失去了创建对象的能力。
其他成员(构造器,实例方法,静态方法等)抽象类都是具备的。
3.4 抽象类的注意事项
关于抽象类的使用,以下为语法上要注意的细节,虽然条目较多,但若理解了抽象的本质,无需死记硬背。
-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理解:假设创建了抽象类的对象,调用抽象的方法,而抽象方法没有具体的方法体,没有意义。
- 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器,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理解: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有默认的super(),需要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理解: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目的就是不想让调用者创建该类对象,通常用于某些特殊的类结构设 计。
-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子类也必须定义成抽象类,编译无法通过而报 错。 理解:假设不重写所有抽象方法,则类中可能包含抽象方法。那么创建对象后,调用抽象的方法,没有 意义。
- 抽象类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被子类继承,抽象类体现的是模板思想。 理解:抽象类中已经实现的是模板中确定的成员,抽象类不确定如何实现的定义成抽象方法,交给具体 的子类去实现。
3.5 抽象类存在的意义
抽象类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被子类继承,否则抽象类将毫无意义,抽象类体现的是模板思想,模板是通用的东西抽象类中已经是具体的实现(抽象类中可以有成员变量和实现方法),而模板中不能决定的东西定义成抽象方法,让使用模板(继承抽象类的类)的类去重写抽象方法实现需求,这是典型的模板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