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MAScript6官方文档学习笔记(一)----let和const命令

let命令

ES6 新增了let命令,用来声明变量。它的用法类似于var,但是所声明的变量,只在let命令所在的代码块内有效。
for循环的计数器,就很合适使用let命令。

var a = [];
for (var i = 0; i < 10; i++) {
  a[i] = function () {
    console.log(i);
  };
}
a[6](); // 10

输出10,因为这里i是全局变量,所有数组a的成员里面的i,指向的都是同一个i,导致运行时输出的是最后一轮的i的值,也就是 10

var a = [];
for (let i = 0; i < 10; i++) {
  a[i] = function () {
    console.log(i);
  };
}
a[6](); // 6

输出6,因为申明的变量只在块级作用域内有效
for循环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设置循环变量的那部分是一个父作用域,而循环体内部是一个单独的子作用域。

for (let i = 0; i < 3; i++) {
  let i = 'abc';
  console.log(i);
}
// abc
// abc
// abc

上面代码正确运行,输出了 3 次abc。这表明函数内部的变量i与循环变量i不在同一个作用域,有各自单独的作用域。
同时let申明的变量不存在变量提升

暂时性死区
只要块级作用域内存在let命令,它所声明的变量就“绑定”(binding)这个区域,不再受外部的影响。

不允许重复申明
let不允许在相同作用域内,重复申明同一个变量

块级作用域
let实际上为 JavaScript 新增了块级作用域。
为什么需要块级作用域?
ES5中只有全局作用域和函数作用域,没有块级作用域,这带来很多不合理的场景
第一种场景,内部变量可能会覆盖外部变量
第二种场景,用于计数的循环变量泄漏为全局变量
块级作用域的出现,实际上使得获得广泛应用的匿名立即执行函数表达式(匿名 IIFE)不再必要了。

// IIFE 写法
(function () {
  var tmp = ...;
  ...
}());

// 块级作用域写法
{
  let tmp = ...;
  ...
}

块级作用域和函数申明
ES5规定,函数只能在顶层作用域和函数作用域之中声明,不能在块级作用域声明
ES6 引入了块级作用域,明确允许在块级作用域之中声明函数。ES6 规定,块级作用域之中,函数声明语句的行为类似于let,在块级作用域之外不可引用。
下面提出一个要注意的点:

// 浏览器的 ES6 环境
function f() { console.log('I am outside!'); }

(function () {
  if (false) {
    // 重复声明一次函数f
    function f() { console.log('I am inside!'); }
  }

  f();
}());
// Uncaught TypeError: f is not a function

ES6中理论上是应该得到“I am outside",原因上面咱们已经说了,但实际上会报错,显示f不是一个方法

原来,如果改变了块级作用域内声明的函数的处理规则,显然会对老代码产生很大影响。为了减轻因此产生的不兼容问题,ES6 在附录 B里面规定,浏览器的实现可以不遵守上面的规定,有自己的行为方式。

允许在块级作用域内声明函数。
函数声明类似于var,即会提升到全局作用域或函数作用域的头部。
同时,函数声明还会提升到所在的块级作用域的头部。
注意,上面三条规则只对 ES6 的浏览器实现有效,其他环境的实现不用遵守,还是将块级作用域的函数声明当作let处理。

考虑到环境导致的行为差异太大,应该避免在块级作用域内声明函数。如果确实需要,也应该写成函数表达式,而不是函数声明语句。

// 块级作用域内部的函数声明语句,建议不要使用
{
  let a = 'secret';
  function f() {
    return a;
  }
}

// 块级作用域内部,优先使用函数表达式
{
  let a = 'secret';
  let f = function () {
    return a;
  };
}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ES6 的块级作用域必须有大括号,如果没有大括号,JavaScript 引擎就认为不存在块级作用域。

// 第一种写法,报错
if (true) let x = 1;

// 第二种写法,不报错
if (true) {
  let x = 1;
}

注意:严格模式下,函数只能声明在作用域的顶层

const命令

const声明一个只读的常量。一旦声明,常量的值就不能改变。
const声明的变量不得改变值,这意味着,const一旦声明变量,就必须立即初始化,不能留到以后赋值。对于const而言,只声明不赋值,就会报错

const的作用域与let命令相同:只在声明所在的块级作用域内有效。
const命令声明的常量也是不提升,同样存在暂时性死区,只能在声明的位置后面使用。
const声明的常量,也与let一样不可重复声明。

本质
const实际上保证的,并不是变量的值不得改动,而是变量指向的那个内存地址所保存的数据不得改动。对于简单类型的数据(数值、字符串、布尔值),值就保存在变量指向的那个内存地址,因此等同于常量。但对于复合类型的数据(主要是对象和数组),变量指向的内存地址,保存的只是一个指向实际数据的指针,const只能保证这个指针是固定的(即总是指向另一个固定的地址),至于它指向的数据结构是不是可变的,就完全不能控制了。因此,将一个对象声明为常量必须非常小心。
也就是说const一个对象,允许我们对这个对象添加属性,但是不允许我们将它指向一个另一个对象
如果真的想将对象冻结,应该使用Object.freeze方法。

const foo = Object.freeze({});

// 常规模式时,下面一行不起作用;
// 严格模式时,该行会报错
foo.prop = 123;

上面代码中,常量foo指向一个冻结的对象,所以添加新属性不起作用,严格模式时还会报错。

ES6声明变量的六种方法
ES5 只有两种声明变量的方法:var命令和function命令。ES6 除了添加let和const命令,后面章节还会提到,另外两种声明变量的方法:import命令和class命令。所以,ES6 一共有 6 种声明变量的方法。

顶层对象的属性
顶层对象,在浏览器环境指的是window对象,在 Node 指的是global对象。ES5 之中,顶层对象的属性与全局变量是等价的。

window.a = 1;
a // 1

a = 2;
window.a // 2

上面代码中,顶层对象的属性赋值与全局变量的赋值,是同一件事。

顶层对象的属性与全局变量挂钩,被认为是 JavaScript 语言最大的设计败笔之一。
ES6 为了改变这一点,一方面规定,为了保持兼容性,var命令和function命令声明的全局变量,依旧是顶层对象的属性;另一方面规定,let命令、const命令、class命令声明的全局变量,不属于顶层对象的属性。也就是说,从 ES6 开始,全局变量将逐步与顶层对象的属性脱钩。

var a = 1;
// 如果在 Node 的 REPL 环境,可以写成 global.a
// 或者采用通用方法,写成 this.a
window.a // 1

let b = 1;
window.b // undefined

上面代码中,全局变量a由var命令声明,所以它是顶层对象的属性;全局变量b由let命令声明,所以它不是顶层对象的属性,返回undefined。

globalThis对象
全局环境中,this会返回顶层对象。但是,Node 模块和 ES6 模块中,this返回的是当前模块。
函数里面的this,如果函数不是作为对象的方法运行,而是单纯作为函数运行,this会指向顶层对象。但是,严格模式下,这时this会返回undefined。
不管是严格模式,还是普通模式,new Function(‘return this’)(),总是会返回全局对象。但是,如果浏览器用了 CSP(Content Security Policy,内容安全策略),那么eval、new Function这些方法都可能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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