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推断----do演算

本文介绍了do演算在因果推理中的应用,包括三个核心规则:1) 当变量W与Y无关时,Y的概率分布不随W变化;2) 如果Z阻断了从X到Y的所有后门路径,do(X)等同于see(X);3) 若X到Y无因果路径,do(X)操作可省略。这些规则帮助我们在复杂系统中识别和量化因果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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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演算

”合法“的do表达式变换:

  • 规则1:如果我们观察到变量WY无关(其前提可能是以其他变量Z为条件),那么Y的概率分布就不会随W而改变。即
    P ( Y ∣ d o ( X ) , Z , W ) = P ( Y ∣ d o ( X ) , Z ) P(Y|do(X), Z, W) = P(Y|do(X), Z) P(Ydo(X),Z,W)=P(Ydo(X),Z)
    上述等式成立的条件是,在我们删除了指向X的所有箭头后,变量集Z会阻断所有从WY的路径。

    在“火灾→烟雾→警报”的例子中,W=火灾,Z=烟雾,Y=警报,Z阻断了所有从WY的路径(此例中没有变量X)。

  • 规则2:如果变量集Z阻断了从XY的所有后门路径,那么以Z为条件(对Z进行变量控制),则do(X)等同于see(X)。即,如果Z满足后门标准,这种变换就可以写作:
    P ( Y ∣ d o ( X ) , Z ) = P ( Y ∣ X , Z ) P(Y|do(X), Z) = P(Y|X, Z) P(Ydo(X),Z)=P(YX,Z)
    这个等式的意思就是,在控制了一个充分的去混因子集之后,留下的相关性就是真正的因果效应。

  • 规则3:如果从XY没有因果路径,我们就可以将do(X)P(Y|do(X))中移除。即,如果不存在只包含前向箭头的从XY的路径,则:
    P ( Y ∣ d o ( X ) ) = P ( Y ) P(Y|do(X)) = P(Y) P(Ydo(X))=P(Y)
    这个规则可以这样解释:如果我们实施的干预行动(do)不会影响Y,那么Y的概率分布就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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