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狗以及其它

本文针对易中天关于南京虐狗事件的看法进行了评论,指出其论述中存在的逻辑问题,并从不同角度分析了虐杀流浪狗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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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博客上有“易叔叔的博客”链接,我还以为是很私人的“易叔叔”,一直没有看过,今天终于好奇一把——原来是易中天

他的东西我还是比较喜欢的,因此随便翻了翻,结果首先看的却是这么一篇: 我看南京虐狗事件,让我有些失望。

易同学要讨论问题的症结,第一个问题:被烧死的是狗还是“人”?对这个问题,他自问自答、洋洋洒洒,可是我真是越看越迷糊。易同学先是转述别人的观点“被烧死的当然是狗不是人”,然后摆出自己的看法——“狗是一种特殊的动物,它的特殊就在于‘通人性’,在许多人——特别是养狗人——那里,狗是被当作人来看待的”。

不止一个逻辑错误。
  1. “特殊的动物”也还是动物。易同学到底是要关心“人”,还是要关心某些特殊的动物?如果是后者,你问的那个所谓症结问题(即:是狗还是人?)就没有意义,我冒昧的猜测——易同学跑题了。
  2. 说一种动物“通人性”,是人类的“朋友”,那是很主观的意见。我换个类似的例子——印度教对牛是很尊敬的,按照他们的观点,牛是具有神的意义的,杀牛是亵渎。根据这个说法,我们是不是就不吃牛肉了?这里的问题出在哪里?就是因为我们不能用自己(或者某些人)的主观意见去衡量他人的道德问题,这种逻辑其实和中世纪宗教裁判是同一种错误。
  3. 易同学认为养狗人是把狗当作人来看待的,这是养狗人的主观看法,当然不做理会,不过,我们应该保护他的狗,因为这是他的私有财产,另外,我们没有理由侵犯(私人的)精神世界。然而,这次虐狗的对象是什么?是野狗,也就是没有主人的狗。某些人爱屋及乌,把天底下所有的狗都当作自己的亲人那是他的事,然而别人有权利不理他,因为没有侵犯他的个人财产,谈不上侵犯人权与否。
接下来,易同学又接着问了两个所谓“症结”性的问题:“老鼠就可以活活烧死吗”以及“我们为什么不能虐待动物”。在这里,他饱含感情的讨论“虐杀”与“非虐杀”的区别,并希望大家都有“恻隐之心”。

我当然同意这个“恻隐之心”,只是觉得老易太罗嗦了,也懒得一条一条分析。其实这个事情说起来很简单:
  1. 流浪狗的生存我们需要关心吗?不需要,因为它没有影响生态系统,换句话说没有影响人类的生存。
  2. 虐杀流浪狗很不道德吗?当然谈不上,道德是对人而言的,即使某些人把一些非人类的东西当作人类,那也是他的主观意见,其他人不必理会。
  3. 虐杀流浪狗的人有没有问题?当然有,而且问题很大,只不过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心理问题,为他们考虑,应该去看心理医生。
  4. 虐杀流浪狗的做法有没有社会问题?有,对于比较血腥的场景,我们应该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限制此类事情的发生,媒体也应当考虑在播出时做淡化处理。
最后再看看易同学的这番煽情罢:
如果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被别人烧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又会怎么样?肯定是悲痛欲绝。既然如此,那你们为什么要对另一位母亲和她的孩子下手?难道仅仅因为那母亲和孩子是狗?难道因为它们是狗,就没有母爱和亲情,就没有恐惧和痛苦,就没有免遭虐待的权利,就可以任人宰割么?
是不是看起来很有道理?那么我要是把这段话中的“狗”改为“蚊子”呢?逻辑依然正确,只是结论就令人啼笑皆非了,提倡动物权利的人常常闹这样的笑话,没想到易同学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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