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版次高端软件申报的一般条件:
1)申报主体符合以下资质之一:
通过CMMI3以上(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ITSS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DCMM (数据管理
能力成熟度模型)、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
系标准)等资质之一-或拥有设区市级及以上认定的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
中心等资质之一。
( 2 )申报软件创新度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取得或已申请(公开)申报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项以上;通过第三方科技成果鉴定,且达
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获得设区市以上奖项的或被设区市以上列为重点项目、优选项目的。
( 3 )申报软件研发费用支出不低于100万元
( 4 )申报软件累计销售额或服务额达到100万以上
( 5)申报软件尚未获得任何软件首版次补助、支持或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