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平台在颠覆发展中国家 农业价值链中的作用
博基·埃佐马和理查德·邓科姆(&)
曼彻斯特大学,曼彻斯特M139PL,英国 richard.duncombe@manchester.ac.uk
摘要
移动设备及其支持的平台正日益被主流化应用于农业价值链中。
尽管现有文献主要关注移动设备在农业中通过短消息服务(SMS)、非 结构化补充服务数据(USSD)和语音通话提供移动服务的应用,但越来 越多的证据表明,在发展中地区的农业价值链中,新一代数字平台(移 动应用程序、网页应用和在线数据库)正在被采用和使用。由于关于数 字平台在农业中潜在颠覆性影响的讨论仍处于初级阶段,本次范围审查 旨在探讨当前有关发展中地区农业价值链中数字平台应用的研究现状。
对审查所识别出的26个数字平台的评估显示,这些平台有潜力改变多个 价值链环节。然而,审查也揭示了某些方法论上的不足,以及支持其具 有重大颠覆性影响主张的实证证据仍然匮乏。
关键词 :数字平台 Disruption 农业价值链 农业发展
1 引言
数字平台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重塑着商业和社会经济结构(de Reuver 等人 2017),引发了关于数字经济与体面劳动、数据权利与隐私、资源受限环境中 创新平台生态系统的出现、简约创新与数字创业的讨论(Heeks2008;曼恩 2018)。数字平台提供了某种可供性(既包括促进也包括限制),由于其内在 特性使其区别于非数字替代方案,因而有可能改变、重构甚至破坏其所引入的 系统(卡赞 等人 2014;科斯金en 等人 2018)。此外,这些平台的治理在很大 程度上决定了它们的开放性、可访问性以及包容程度,这对发展具有更广泛的 含义。
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2017)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正在不断扩大移动设备的 使用范围,超越了传统的语音和短信(SMS)功能。移动设备,尤其是智能手机,提供了多 种功能,使用户能够访问数字平台(移动和网络应用),从而促进农业价值链中的各种 经济活动(见:图1)。此外,发展中地区的创新者和平ȷȷ台用户已成为创新生态 系统中的关键参与者,他们更积极地参与平台经济,而不再是被动接受创新的 受众(Yoo 等人,2012;Sedera 等人,2016;Graham 等人,2017)。
本综述旨在探讨数字平台在传统短信和语音服务之外的当前应用,以了解 这些新兴数字平台对发展中地区农业价值链的影响。本综述其余部分结构如下: 第2节介绍范围审查所采用的方法论;第3 节提供关于数字平台、颠覆性创新和 农业价值链的概念背景;第4 节是对所调查的文献的关键发现和主题分析的总 结;第5 节讨论实证证据;第6节总结全文,并提出未来研究的建议方向。
2 方法论回顾
系统性和范围性文献综述基于一种逐步方法论,包括详细的规划;对文献检索 和选择标准的论证;以及对审查过程的全面记录(Okoli 和 Schabram 2010; Arksey 和 O’Malley 2005)。然而,范围审查有所不同,它采用迭代方法论, 允许研究者在更熟悉现有文献的基础上重新定义文献检索标准(Arksey 和 O’ Malley 2005;Levac 等人 2010)。因此,本研究采用范围审查方法论,因其 限制较少,使研究者能够接触更广泛的文献。由 Arksey 和 O’Malley( 2005)提出的五步范围审查方法论框架以及系统综述和元分析项目优先报告 (PRISMA)方法论(Liberati 等人 2009)为本审查过程的结构化提供了指导。
2.1 步骤1:确定研究问题
具体而言,我们的总体研究问题是:现有文献中关于发展中地区农业价值链当 前使用数字平台(超出语音和短信)的情况有哪些已知信息?我们应如何理解 这些数字平台对发展中国家农业价值链的(潜在)颠覆性?本次综述还旨在: (a)识别已融入农业流程的主流数字平台,并梳理这些数字平台在农业价值链 各个环节中的应用情况;(b)识别针对农业价值链中数字平台研究所使用的方 法论;(c)总结和分析农业价值链中数字平台相关研究的发现;(d)提出未 来研究问题。
2.2 步骤2:确定相关研究
为确保全面涵盖与研究问题相关的出版物,采用了一种迭代方法论,通过交叉引用 与综述主题相关的关键词——农业*、数字*、创新*、平台*、应用*、信息通信技术 *、智能手机*、移动农业*、电子农业*、移动服务*——来进行文献检索。使用以下 书目数据库进行关键词搜索:Scopus、JSTOR、Science Direct 和谷歌学术。同 时,通过在谷歌搜索引擎中交叉引用关键词,有针对性地手工检索灰色文献,以识 别相关的实践者报告。
2.3 步骤3:研究选择
来自数据库和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被进一步缩小到与我们的研究问题相关的研 究。该综述采用了排除和纳入标准,根据标题、部门、地理覆盖、语言、持续 时间、范围和内容对文章进行筛选。这些标准在表1中列出。
根据上述纳入和排除标准,本综述采用了Liberati等人(2009)提出的 PRISMA(系统评价和荟萃分析优先报告项目)方法论,以筛选出用于本次综 述的20篇出版物。
| 标准 | 包括 | 排除 |
|---|---|---|
| 标题 | 标题中包含以下内容的文章 步骤2中列出的关键词 | 标题中包含‘SMS’和/或语音 和/或USSD |
| 部门 | 用于农业的数字平台 | 用于其他非 农业中小微企业 |
| 地理 覆盖 | 发展中地区 | 发达地区 |
| 时间范围 | 2008–2018a | 2008年之前 |
| 语言 | 英文出版物 | 非英文出版物 |
| 范围 | 开放获取同行评审文章 书籍章节和灰色文献 (实践者报告、博客、新 文章也被包含在内 | 未开放的出版物 访问 |
| 内容 |
必须至少讨论一个数字 平台目前正在被采用 一个或多个价值链活动
已勾勒出(图 1) | 数字平台在发展中的作用 (原型)阶段尚未测试或 使用;用于农业的平台 教育 |
来源:作者整理
a我们假设2008年之前的论文将重点关注语音和短信平台
2.4 步骤4:绘制数据
使用 ‘参考功能’ NVivo 数据分析软件,从每篇出版物中提取数据以绘制研究图 景。提取的数据包括:作者、年份;关键词;所讨论的数字平台名称;平台类 型(交易平台、金融平台、信息存储库、社交网络平台、农场管理平台、众包 平台);所使用的价值链功能(基于图1);描述;平台所有者;推出年份、国 家、研究方法;以及主要fi发现。
2.5 步骤5:整理、总结和报告
利用通过第4步图表绘制过程提取的<数据>,根据纳吉等人(2016)提出的识别 <潜在颠覆性创新>的<框架>,对文章进行了<主题分析>。这些主题类别如下:
(a)识别数字平台正在应用的价值链环节。
(b)根据数字平台的功能性、技术性和所有权,识别数字平台及其特征。
3 概念背景
3.1 农业价值链
在发展中国家农业中,信息通信技术(如移动平台)的使用主要是由农业价值 链中的低效率所驱动的,这些低效率与高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有关(Aker 2011;Deichmann 等人 2016;Baumüller2018)。价值链代表了将产品或 服务从初始阶段带到最终消费所需的全部活动和参与者(Porter 1990)。作为 分析框架的价值链,能够系统地描绘链条参与者及其功能与活动(Kaplinsky 和 Morris 2001),并包含一系列阶段或‘环节’,这些环节由广泛的(主要 和次要)参与者、功能与活动组成,随着农产品在价值链中流动,价值被逐步 增加(Gereffi 等人 2005;Trienekens 2011)。这种系统性描绘可作为一种 有效方法,用于识别数字平台在何处以及如何被主流化进入价值链活动中,同 时也为理解数字平台对价值链参与者和流程的颠覆潜力提供了一个起点。
3.2 数字平台
术语 ‘platform’通常从两个不同的学科角度来理解: first,工程学与经济学视 角。在工程学中,平台被定义为 fined as ‘技术架构’(Gawer 2014),它们作为其
Android 和 Apple’s iOS 是支持移动应用程序(apps)及其他网络平台开发的数字平台。其次,经 济学家将平台概念化为 ‘两-边市场’或 ‘多-边市场’,以促进两组或更多用户群 体之间的互动(Gawer 2014)。Evans 和 Gawer(2016)将这两种平台视角 (类型)分别描述为 创新平台 和 交易平台。综合这两个视角,平台可以被理 解为一个支持进一步创新并促进两个或多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用户之间互动的基 础(Gawer 2014;Tiwana 2014;Deichmann 等 2016;Evans 和 Gawer 2016;Parker 等 2016)。
在已采用数字平台的发展中国家,交易平台(移动和网络应用)是最广泛 采用的平台类型,而创新平台正越来越多地被资源受限的创新者采纳,作为进 一步创新的基础(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 2017;科斯金en 等 2018)。这些交 易平台可分为以下子类别:
(1) 数字金融平台,用于促进投入品采购和农产品销售等金融交易,例如 Safaricom’的 MPesa(Jack 和 Suri 2011)和 PayStack1。
(2) 在线交易平台,将农产品买方和卖方聚集在一起,减少交易中的空间和时间障碍以及交易成本。例如,印度烟草公司’s (ITC) 的 e‐Choupal,将咖啡种植户与买家直接连接, 通过消除中间商提高了农民的议价能力(Chen 等 2013)。
(3) 数字社交网络 平台,如 WhatsApp 和 Facebook,正越来越多地被用作广告产品和联系具 有相似兴趣用户的渠道(Irungu 等 2015)。
(4) 数字众包平台,如 ‘ ushaurilimo’,该平台用于从各类专家处收集农业信息,以解决坦桑尼亚推广服 务交付不足的问题(Sanga 等 2016)。
(5) 数字信息存储库,如 Plantwise 知 识库,尽管本身并非交易平台per se,但推广人员可利用此类平台向农民提供科 学依据的建议(Leach 和 霍布斯 2013)。
3.3 数字平台引发的颠覆
数字平台‘被描述为侵蚀与传统市场结构相关的传统商业逻辑的颠覆性信息 技术(IT)产物’(Kazan 等人 2014)。与其他所有创新一样,数字平台改造 (颠覆)农业价值链的潜力或可能性取决于创新特征以及所引入创新的市场或 系统的性质(Rogers 1995;Nagy 等人 2016)。因此,德勒弗等人(2018)建 议,对数字平台(及其颠覆潜力)的研究应针对特定的学术领域或行业,以提 供更深入的概念清晰度。
1 PPayStack 是非洲使用的一种在线第三方支付平台。请参见: https://paystack.com/。
在讨论发展中国家农业背景下的颠覆时,目前尚缺乏对何为被颠覆的农产 品市场或价值链的深入理解,也不清楚颠覆性创新如何与这些传统市场中的既 有参与者和功能相互作用。现有研究主要关注西方工业化市场,例如Kazan等人(2014)指出,尽管数字平台在各个经济部门的应用日益广泛,但描述数字 平台颠覆如何发生及其对现有市场参与者的 implications 的研究仍十分匮乏。
Nagy等人(2016)首次系统性地提出一个框架,用于识别价值链上潜在的颠覆 性创新,他们将颠覆性创新定义为“一种具备根本性功能、不连续的技术标准 和/或新型所有权形式,从而重新定义市场预期的创新”。他们认为,一种潜在 的颠覆性创新应能在功能性、技术标准和所有权模式方面提供更优表现,相较 于当前价值链中执行相同功能的现有创新而言。本综述以此为基础,采用 Nagy提出的准则来评估所识别出的数字平台:根据
(a) 功能性 ——指使用户能够执行以前使用其他创新无法完成的新任务,或导致 行为变化,以及这种颠覆是针对主要功能(如生产)还是次要功能(如价值链 的支持服务)(Nagy 等人2016)。
(b) 技术性 ——指颠覆性创新的复杂性水平 及其与用户现有技术知识的兼容性。颠覆性意味着创新特征具有复杂性,如果 它们具备新的技术标准,从而对用户造成知识障碍(Attewell 1992)。
(c) 所 有权 ——影响创新如何与市场互动、如何定价以及如何被用户感知( Merges 和 Reynolds 2000),以及谁控制该创新及其开发方式(Joyce 和 Patterson 2003)。
农业中的数字平台颠覆是一个新兴的讨论话题,本次主题综述是持续分析 的起点。我们的综述聚焦于数字交易平台,因为数字创新平台(技术架构)超 出了本文的范围。因此,以下第4节仅限于由功能性、技术性和所有权引起的平 台颠覆,但我们认识到,还需要更广泛的分析,涉及现有生产网络的颠覆以及 价值链参与者生计的影响,以及农业发展倡议实施方式的变化,还有是否存在 反映这些发展的农业干预政策变化。flect 这些发展。这些更广泛的颠覆不是本 文的重点,但将在第5节的讨论中,结合所审查论文样本中的证据进行详细阐述。
4 主题综述
主题分析包括基于价值链映射、功能性、技术性和所有权模式来识别数字平台 及其特征。从本次综述所涵盖的出版物中,共识别出26个数字平台
已识别(包括:移动应用程序、网页应用和数据库)。其中包括:移动应用程序(10个); 网络平台(12个)和数据库(4个)。需要注意的是,其中一些数字平台同时具备移动 应用程序和网络平台(例如:农 crowdy);数据库和移动应用程序(例如:e‐诊所) 以及通过短信功能支持的移动应用程序(例如:阿格罗中心;蒂瓦加食品)。
4.1 价值链图谱
综述表明,所识别的数字平台支持价值链中的次要功能,例如推广服务交付 (9);市场信息(7);金融服务(4)以及培训/指导(5)。而在主要价值链 活动中,支持批发/零售(7)和消费功能(6)的交易平台占据了所采用数字平 台的较大份额。一些平台被用于链条中的多个环节,以促进主要和次要功能的 实现(例如:e‐Choupal;农 crowdy;IFFCO Kisan;蒂瓦加食品);三个 平台为单一环节提供定制化支持(你好拖拉机、作物卫士和农业地图);且未 识别出任何支持加工活动的平台(见图 1)。
4.2 数字平台的功能性
根据其功能性,本综述确定了农业价值链中使用的四种数字平台类型。这些类型是:
(a)
众包平台
:这些平台取代了一对一的筹资和信息获取方式,为从更多个人投资者那里获得资金和信息提供了渠道。已确定的示例包括用于众筹的农 crowdy (Ajadi 等人(2018)),用于众包市场价格信息的RuSokoni(拉赫曼和方2016),以及用于众包回答农民问题的Ushaurikilimo(Sanga 等人 2016)。
(b)
交易平台
:此类别将农产品的买卖双方聚集在一个虚拟市场中进行互动,并作为支持交易活动的平台,提供价格信息和产品广告。这些平台包括e‐Choupal(班克等人,2011;Ali和Kumar 2011;Jain 2016);IFFCO Kisan(达拉比安 2016);阿格罗中心、TiwgaFoods、Mlouma、Chowberry和D’Market Movers(拉赫曼和方 2016);以及MFarm(Bau‐ müller 2015);此外,还有 e‐Price应用(张等,2016);Facebook(拉赫曼和方 2016;伊龙古等人 2015) 和WhatsApp(Thakur和Chander 2016;纳鲁卡 等人 2017)。
(c)
农业技术推广咨询平台
:用于农业推广服务(电子化农业推广服务)的数字平台被认定具有两种功能性。第一种是农民用来远程联系推广人员的数字平台(电子化农业推广服务)。例如,Ushaurikilimo(Sanga 等人,2016);以及一键式农民服务’(Zhang 等人,2016)。这些电子化农业推广服务平台取代了农民与推广人员之间的面对面接触,在交通网络较差、限制推广服务交付的地区尤其有用(Aker 2011)。第二种是推广人员用于促进推广服务交付的数字平台:包括Plantwise 知识库 (Wright 等人,2016);社区知识工作者(CKW)移动平台 (Nakato 等人,2016);KHETI(Fu 和 Aker,2011);以及Farmbook(Tata 和 McNamara,2018)。这些平台通常通过提供信息、培训和数据收集来支持推广服务交付,帮助推广人员向农民提出更科学的建议。
(d)
农场管理平台
:这些是数字平台,可帮助农民做出更明智的农场管理决策,例如 你好拖拉机、作物卫士 (Rahman 和 方 2016);Agrimap (Jordan 等 2016);IFFCO Kisan( Darabian 2016)以及 E-钱包 ( Godson‐Ibeji 等 2016;Demenongu 等 2018)。这些平台具备根据具体地点、土壤类型和农场经营类型的实际情况提供定制信息的功能(Jordan 等 2016;Darabian 2016)。
4.3 数字平台的技术性
证据表明,颠覆性程度受到技术性的影响。例如,由于Agrimap移动应用程序的复杂性,乔丹等人(2016)报告称,该应用程序在特立尼达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采用和使用水平较低。他们还指出,其低采纳率也归因于从事农业的老龄化农民群体,其中大多数人仍在使用功能手机(Jordan 等人,2016)。Darabian(2016)解释说,与印度化肥公司(IFFCO)此前的“绿色SIM卡”短信和语音模式相比,其移动应用程序采纳速度较慢的原因是,大多数新用户在下载应用程序后发现注册和创建个人资料的初始阶段难以操作。因此,那些无法克服复杂注册阶段的用户不太可能采用该移动应用程序(Darabian 2016)。
相比之下,尼日利亚农民广泛采用了e-wallet平台,这得益于其相对较低的复杂性以及与智能手机和功能手机的兼容性。然而,该平台的采用和使用受到尼日利亚农村地区互联网连接差和电力供应不足的限制,导致电子代金券接收不及时以及农业物资发放缓慢(Godson‐Ibeji 等2016;Demenongu 等 2018)。
Zhanget al. (2016) 指出,中国浙江和上海农村地区广泛的互联网覆盖,加之老少农民普遍使用智能手机,推动了“一键式农民服务”平台、one click farmer service平台,农民信箱 和E-Price app的快速普及和使用。他们将该地区的农民描述为‘精通技术’,并愿意采纳新的数字平台。由于这些地区农民对数字创新持积极态度,地方政府加大了对这些平台开发和维护的支持力度(Zhang 等 2016)。
除了与数字平台导航相关的技术问题外,这些平台托管或获取的内容复杂性也往往成为其广泛采用的障碍。例如AgriMap和CropGuard等数字平台( Jordan 等(2016)以及 Rahman 和 Fong(2016)所述)要求用户具备地理信息系统(GIS)方面的中高级专业知识,以及病虫害识别知识,才能从这些平台获取的信息中做出有意义的推断。此外,针对IFFCO 移动应用程序 开展的用户研究显示,新的拉取服务模式要求用户明确知道需要搜索什么内容,并自行解读信息,这对受教育程度较低、更倾向于以往(绿色SIM卡)推送模式接收简单每日短消息的用户而言也是一种挑战(Darabian 2016)。
最后,在易用性和多功能性方面,Rahman 和 Fong(2016)以及 Irungu 等(2015)描述了肯尼亚姆奎马青年团体使用Facebook作为参与多个农业价值链、信息获取和同行指导的平台。Thakur 和 Chander(2016)以及 Naruka 等(2017)也提供了印度农民团体使用WhatsApp进行信息共享和交易的证据。他们认为,这些平台的技术性相对较低;既可用于非农业也可用于农业用途的多功能性;特别是社交网络平台的群聊功能,为从广大受众中众包信息以及同行问题解决提供了空间。
4.4 数字平台的所有权模式
我们的综述确定了引入发展中国家农业价值链的数字平台所有权的初步模型:如下所示。
(a)
单一-所有权模式
:私营企业初创公司占据了单一所有数字平台的最大份额。尽管这些平台为私人所有,本应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但已确认的九个农业数字初创平台均受益于国际资金和企业孵化项目,例如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 GSMA)和农业和农村合作技术中心(CTA)所提供的支持(Rahman 和 方 2016;Ajadi 等 2018)。因此,这些初创企业往往也发挥着社会企业的作用,将其平台用于农业发展目的,向价值链上的边缘群体(农民)提供信息、金融以及农产品市场营销支持。
(b)
共同拥有(合作伙伴关系)
:所识别的三个非政府组织拥有的数字平台旨在实现农业发展倡议的项目目标。这些平台包括:国际应用生物科学中心在肯尼亚开发的电子诊所平台;天主教救济服务在乌干达推出的Farmbook;格莱珉基金会在乌干达运营的CKW移动平台;以及由英国工程与物理科学研究委员会资助、在印度实施的KHETI。这些数字平台的建立旨在支持农业咨询服务推广,作为国际组织发起的农业发展计划目标的一部分。因此,这些平台的使用、功能性和访问权限受到项目目标和资助机构要求的影响。
(c)
政府所有
:除了合作模式外,还识别出两个完全由政府所有的数字平台,这些平台的开发旨在支持国家政策的实施。例如,尼日利亚的电子钱包平台是在联邦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推行的增长增强支持(GES)计划下开发的,该政策旨在改善农民获取补贴农业投入品的机会(Godson‐Ibeji 等,2016; Demenongu 等,2018)。Zhang 等(2016)通过回顾政府所有的数字平台 (如农民信箱)发现,尽管这些平台通常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进行管理,但它们在农业价值链中的引入往往是基于激励且无需采用者付费,从而推动了其广泛传播。
(d)
集体所有制
:由合作社企业拥有的数字平台还包括由合作社开发的平台,例如 IFFCO Kisan(Darabian 2016)。
5 研究发现与讨论
5.1 价值链中的颠覆性
Demenongu 等人(2018)采用的定量方法使用描述性统计和卡方检验来评估电子钱包平台在支持向120名有目的地选取的电子钱包用户及时提供投入品方面的有效性。他们发现,75%的电子钱包用户对通过该平台改善化肥获取表示满意,而25%的用户则不信任该系统的运作透明度。注册农民与投入品供应商之间的兑付码不匹配也是及时获取投入品的主要挑战。Godson‐Ibeji 等人( 2016)也抽样调查了180名电子钱包用户,发现移动网络差且农村地区认证的农业经销商数量较少,导致通过电子钱包平台获取投入品的机会不足且不及时。在两项研究中,受访者均表示对农业经销商通过该平台发放投入品缺乏信任。
在评估e-Choupal平台对印度农业价值链决策的影响时,Ali 和 Kunal( 2011)对比分析了该平台的 152 名用户和 151 名非用户(对照组)的数据。他们通过结构化问卷,调查了e-Choupal平台在价值链三个环节中的决策使用情况: (i) 生产计划;(ii) 耕作实践;以及 (iii) 产后管理和营销;并采用方差分析( ANOVA)技术分析结果。他们发现,在所调查的价值链三个阶段中,接受过某种形式教育的用户和非用户通常比未受教育的用户和非用户做出更好的决策。其他因素,如社会阶层、收入和农场所有权模式(自有或租赁),也影响了用户和非用户在价值链上做出更好决策的能力。他们还观察到,使用e-Choupal更有可能导致个体用户在耕作实践中发生行为改变,例如轮作、使用认证种子、分拣和分级技术以及市场参与。Jain(2016)也通过比较该平台的用户与非用户,分析了e-Choupal平台在做出知情决策方面的有效性。该研究使用了 160 名女性和 160 名男性用户,以及 40 名女性和 40 名男性非用户的数据,发现平台用户比非用户做出了更明智的决策。然而,该研究并未展示这些决策如何转化为用户收入的增加或生计的改善。
Banker 等人(2011)将三个咖啡交易平台的交易(价格)数据进行了比较:印度贸易中心(ITC)的 e‐Choupal 数字平台;由印度咖啡贸易协会(ICTA2)管理的实体拍卖;以及农场门口交易,以确定这些平台中哪一个能为不同等级的咖啡农户提供更高价格。他们发现,总体而言,数字交易平台相较于实体拍卖的优势在于交易成本更低。然而,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的咖啡等级,在数字平台上往往售价更低,这意味着农民在数字平台上出售相同等级的咖啡所获得的价格低于实体拍卖,因为在实体拍卖中买方可通过实物检验使农民获得更高收益。
5.2 资源匮乏环境中的数字平台
已确定的三个非政府组织拥有的数字平台旨在实现农业发展倡议的项目目标。这些平台包括:国际应用生物科学中心在肯尼亚开发的e‐clinic平台;天主教救济服务在乌干达开发的Farmbook;格莱珉基金会在乌干达开发的CKW移动平台;以及由英国工程与物理科学研究委员会资助、在印度开发的KHETI。这些数字平台旨在支持农业咨询服务推广。因此,这些平台的使用、功能性和访问性受到项目目标和资助机构要求的影响。三项研究采用实验设计来评估用于推广服务交付的数字平台。这些研究是农业发展倡议监测与评估的一部分。
通过以下方式实施: 植物智慧计划; SMART技能 和 Farmbook信息通信技术 工具;以及 CKW移动平台。Wright等人(2016)采用实验研究方法,检验从纸质植物诊所服务交付向数字化(e-诊所)服务交付转型的适用性,该方法采用逐步递进的实施设计,具有迭代性,并允许在实验推进过程中调整研究设计。研究分两个阶段进行(2014年3月–2014年5月和–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 以便观察随时间推移发生的行为变化。通过整合调查数据、对推广人员培训期间的实地观察,以及通过植物智慧在线管理系统3(POMS)获得的平台使用分析,研究发现参与实验的60名推广人员以及访问植物诊所的农民均发生了显著的行为改变。这些行为变化包括:向农民提供的建议质量提高;诊断的及时性和信心增强;以及农民与推广人员之间信任的增加。
Nakura 等(2017)采用实验性研究方法,探讨了使用WhatsApp作为农业推广咨询服务提供平台的适用性。创建了一个包含90名农民的实验性 WhatsApp群组,并以书面和视频格式向该群组提供了作物管理实践方面的信息。研究结果表明,农民在农用化学品选择(81.1%)和种子处理实践采用 (51.1%)方面的行为发生了变化。然而,实验设计中未设置对照组,且实验持续时间未明确说明。该研究仅依赖于农民的主观感知,缺乏面板数据来支持随时间推移的用户参与情况。Thakur 和 Chander(’2016)也进行了一项关于WhatsApp 在农民间信息共享中应用的实验研究。在6个月内,他们观察到有关畜牧业的137个帖子(包括照片),并发现WhatsApp在畜牧业中的使用正变得流行,特别是因为它支持照片分享,而传统短信平台不支持这一功能性。
纳卡托等人(2016)开展了一项实验,旨在评估数字调查数据收集平台相较于纸质调查在通过CKW移动平台管理与监测乌干达香蕉病害方面的有效性。在实验的第一个月,收集的数字调查和纸质调查数量分别为812份和856份;第二个月则分别为942份和846份。通过比较数字调查与纸质调查发现,大多数纸质调查存在破损、不完整的问题,并且未能记录疾病发生事件的精确位置。而数字平台则利用全球定位系统采集特定地点的信息,帮助项目工作人员向农民提供有关乌干达两个地区内香蕉病害流行情况和传播状况的定制信息,这些信息若使用纸质调查则相对难以绘制地图进行分析。同样地,Tata和McNamara(2018)采用了2013年至2015年期间分三个阶段收集的随机调查数据,以评估SMART技能和Farmbook信息通信技术工具在推广服务交付中的影响(Tata和 McNamara 2018)。研究中使用的60名推广人员的结果与对照组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使用数字平台的推广人员能够比对照组服务更多的农民。
6 结论与未来研究问题
数字技术正在通过数字平台对几乎所有经济部门产生颠覆性交叉影响(de Reuver et al. 2017)。因此,信息系统研究应拓宽其范围,以理解数字平台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影响和含义(Donner 2018; Koskinen et al. 2018)。从综述中可以看出,数字平台具有颠覆农业价值链的潜力,特别是通过重构个体生产网络、国家层面农业发展倡议以及政策层面倡议。
该综述还发现,某些平台(如Agri‐Maps和IFFCO Kisan应用程序)存在的技术问题导致出现了一种平台参与的被动模式,即技术能力较弱的参与者通过中介与数字平台互动。这种平台使用模式正日益由新进入的农业科技数字平台(通常称为初创企业(阿贾迪等人 2018))所引领,例如TiwgaFoods、阿格罗中心、农 crowdy、Mlouma、D’Market Movers和RuSokoni(拉赫 曼和方 2016;阿贾迪等人 2018)。通过这些平台,作为中介的代理人为技术能力较弱的参与者(如农民)执行技术上较为复杂的活动,包括注册、创建个人资料、商品广告以及促进金融交易。其中一些数字平台模型仍采用短信和语音平台来支持其服务交付,例如:向农民和供应商发送电子收据(如 TiwgaFoods);发送订单确认服务通知(如阿格罗中心),并向没有智能手机的用户发放电子代金券。
本综述还梳理了关于数字平台在农业价值链中研究的研究方法格局。所审查的论文揭示了这些平台对农业价值链影响的证据不足,这进一步印证了当前围绕信息通信技术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影响评估所面临的方法论挑战的讨论。在整理本次综述的数据时,我们注意到,除短信、USSD和语音外,农业价值链中使用的大多数数字平台均见于实践者报告,例如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 GSMA)和技术中心(CTA)的报告。这些报告通常采用基于成功案例的轶事方法论,无法提供支持使用与影响统计数据的实证数据。特别是,我们在 Ajadi等人(2018)以及拉赫曼和方(Rahman and Fong,2016)关于农业科技初创企业的出版物中观察到这一现象。从这些轶事性研究中提供的有限数据大多是汇总性的,未能涵盖用户的人口统计、社会经济状况及性别构成。例如,Ajadi等人(2018)报告称,蒂瓦加食品(Tiwga Foods)拥有3500名注册农民,每周从中采购245吨香蕉,并配送给3500个供应商。这些数字并未提供任何证据来支持该平台使农民能够为其农产品获得更高价格的说法。
本综述发现,大多数学术研究在数字平台方面采用的方法论并未提供平台相对于特定(孤立)使用模式的实际影响证据——而此类证据可更深入地揭示平台的颠覆性。Baumüller(2018)也指出,移动服务(m‐services)研究中的缺陷(无论是在农业还是其他学科领域)源于方法设计缺乏严谨性,往往更依赖农民对某项移动服务的主观感知,而非随时间收集的面板数据。例如,Demenongu等人( 2018)以及Godson‐Ibeji针对尼日利亚电子钱包系统开展的研究;以及Ali和 Kumar(2011)关于e‐Choupal的研究,若能结合平台使用情况和交易模式的面板数据进行结果三角验证,将有助于识别服务交付中的其他瓶颈,而不是像Banker等人(2011)那样仅依赖通过调查获取的农民’主观感知。
由于关于数字平台对农业价值链(颠覆性)影响的实证证据较为匮乏,本综述认为,未来有关信息与通信技术促进发展(ICT4D)在农业价值链中数字平台方面的研究应解决以下问题:
• 应采用哪些衡量指标来理解数字平台对农业价值链的颠覆性?
• 数字平台在农业价值链中的主流化如何影响了价值链上价值捕获的方式和位置?
• 如何通过实证方法衡量用户从农业价值链中使用数字平台所获得收益的规模?
• 谁或哪些群体主导着数字平台使用所带来的收益分配?
• 哪些农产品分类最适合通过数字平台进行支持和交易,原因是什么?
• 私营部门在数字平台所有权、控制与治理中扮演什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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