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阿里巴巴从“新股王”到“港版中石油”,150天蒸发1500亿港元,令众多投资者愤然,甚至到了“要联合起诉”的境地。因为阿里巴巴股价的大起大落,投资阿里的人“巨亏”了、“欲哭无泪”。
我相信这绝不是记者在危言耸听,不过这些所谓的“投资者”在我看来实在不值得同情。我想问问,这些愤愤然所谓投资者里面,有没有真正因为认同电子商务的中国模式(阿里巴巴模式)而申购和买入阿里巴巴的?没有。巴菲特说“如果你是投资者,你会考虑你的资产,即你的企业将会怎样;如果你是一个投机者,你只是在预测价格将会怎样,而不是关心与关注你的企业发展。”投机者决不是投资者,而我一向不屑以同情的眼光和赞许的微笑去面对这些投机者的输或赢。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Kenneth Arrow在其著名的《确定与不确定状态下的个人选择》中说:“对小概率-大收益的偏好使投机行为成为经济中的普遍行为,虽然人们乐此不疲,但投机实际上是一种赌博,它意味着参赌者利益平均水平的一种损失。”参与投机阿里巴巴,就意味着无论散户还是机构,都有面临用自己的损失去换取他人收获的可能。这种损失,不是基于阿里巴巴的商业模式好坏,不是基于阿里巴巴盈利能力的高低,仅仅是基于你或他她它(指机构)谁更傻的前提。
Kenneth Arrow 还说“对赌徒来说,他们仅仅是凭借主观概率来确定自己是否参加赌博。”虽然这种主观也有可能建立在数学分析、拓扑或者逻辑的基础上,但那注定不是来自于企业的发展和远景,而是来自于投机者贪婪的内心。即使企业的业绩达不到预期,我们也很容易通过持股者脸上怒不可遏抑或失望叹息来区分投机者与真正的投资者;这让我们触及到这个时代很少有人谈论的另一类主题:是象微软和Intel的股东那样,创造投资者与企业共同的未来辉煌;还是捕风捉影、掩耳盗铃地获取所谓“利好消息”,向一夜暴富的神话顶礼膜拜?
“套牢者欲起诉财务造假”,文章中这个命题很有意思。我不是学财务或者金融的,所以看不懂财务数据,我感到有趣的只是命题的逻辑:财务如果造假自然应该起诉,比如安然之流;但这与套牢有什么关系呢?是不是不套牢或者某一天大赚特赚了就转而支持财务造假呢?我无法担保阿里巴巴的财务诚信,但我知道,马云因为创造了支付宝而开创了中国电子商务的诚信局面;至少到目前为止,他仍然是中国诚信电子商务的开拓者。
从某种程度上说,马云所代表的中国本土互联网模式也表现出身处资本漩涡不得不具有的双重性:一方面不局限于国际上已有的互联网(或者说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坚持个性化的企业成长战略;另一方面为了换取企业更大的空间,间接或者曲折地跨越资本力量所构筑的深不可测的鸿沟。即使我一开始曾把阿里巴巴所做的努力看成是唐吉柯德式的牺牲和坚持,但当淘宝网真切地将可信赖的电子商务带进每一个人的生活,当阿里巴巴用自己的业绩向世界证明了中国电子商务模式可行性的时候,我相信我看到了一个生机勃勃的画面。这个画面,不是马云画出的,也不是阿里巴巴画出的,而是阿里巴巴所依托的数不胜数的网商和网民共同绘制的。这不是一个成功企业的灵魂又是什么?愿景、卓越、基业长青,所有这些高尚的词汇在一个充满创造力的企业面前,都变得伸手可及。
庄子曰:“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奚以知其然也?”股价跌破发行,也许正是阿里巴巴的投资者买入的大好时机。关注企业的成长,远离资本市场的激流漩涡,我想,应该是真正能使投资者游刃有余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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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的资本迷局
文章讨论了阿里巴巴股价波动引发的投资争议,指出真正的投资者应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而非短期投机。引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观点,强调投资与投机的区别,并探讨了在阿里巴巴案例中这两种态度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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