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保护与隐私权利:探寻新平衡
1. 研讨会背景与核心问题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信息的传播和处理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信息的传播相对有限,发送者、接收者数量较少,信息内容可查性强,且对信息安全的威胁手段有限。然而,数字信息与通信技术(ICTs)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这种局面。
通信的基本要素包括发送者、接收者、信息以及信息所指对象。在人类历史的不同时期,这些要素与各种权利和自由相关联。言论自由涉及发送信息的权利,信息自由(与审查制度相对)关乎接收信息的权利,通信安全保障信息免受不必要的干扰,而信息隐私权则是避免成为信息所指对象的自由。在过去,找到这些权利之间的平衡虽然需要微妙的协商,但相对而言任务没那么艰巨。
但如今,ICTs 的发展使得发送者和接收者的数量和种类呈指数级增长,几乎达到无限;信息的数量和类型令人震惊;恶意应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加,成为日益严重的威胁;信息所指对象的性质和范围也变得潜在无限。像公民新闻这样曾经难以想象的现象如今已司空见惯,政府和企业大规模地生产和部署监控技术。这表明,旧有的权利平衡在 ICTs 的冲击下已难以维持。
2. ICTs 对权利平衡的影响
ICTs 正在重新塑造言论自由、信息自由、信息安全和信息隐私权之间的平衡。新的紧张关系和潜在的不相容性不断涌现,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压力。在这样的信息社会中,寻找新的平衡成为当务之急,因为这关系到信息权利和自由的实现,同时也影响着技术创新、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类福祉。
例如,在信息传播方面,曾经合法传播的信息,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因为隐私利益的变化而不再适合公开。以在线发布的新闻文章、博客帖子、照片或视频为例,这些内容在事件发生时,由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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