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式:满足原子性和唯一性(属性唯一,元组唯一)
第二范式:在第一范式之上,消除非主属性对码的部分函数依赖。如:S->A,T->B,(S,T)->B。也就是说,工号确认员工姓名,证件号也能确定员工姓名,而(工号,证件号)亦确认员工姓名。此规则只能满足1NF,达不到2NF。
第三范式:在第二范式基础上,消除非主属性对码的传递函数依赖。如:工号确认岗位,岗位确定薪酬,那么(工号,岗位,薪酬)就不满足第三范式。
BC范式:消除属性(包括主属性和非主属性)对码的部分函数依赖和传递依赖。即:1.非主属性对码完全依赖,2.主属性对不包含它的码,也是完全函数依赖,3.没有任何属性完全依赖于非码的任一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