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组织:自顶向下
类应该短小:权责,类名描述其权责;
单一权责原则:类或模块应有且只有一条加以修改的理由;类只应有一个权责;
系统应该由许多短小的类而不是少量巨大的类组成;
每一个小类封装一个权责,只有一个修改的原因,并与少数其他类一起协同达成期望的系统行为;
内聚:低耦合,高内聚;保持内聚性就会得到许多短小的类;
为了修改而组织:对于多数系统,修改将一直持续;
本文探讨了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原则,包括自顶向下的类组织、单一权责原则、低耦合高内聚的设计理念,以及如何通过这些原则指导系统的修改与优化。强调了系统应由多个短小的类构成,每个类专注于单一的功能,从而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和可读性。
类的组织:自顶向下
类应该短小:权责,类名描述其权责;
单一权责原则:类或模块应有且只有一条加以修改的理由;类只应有一个权责;
系统应该由许多短小的类而不是少量巨大的类组成;
每一个小类封装一个权责,只有一个修改的原因,并与少数其他类一起协同达成期望的系统行为;
内聚:低耦合,高内聚;保持内聚性就会得到许多短小的类;
为了修改而组织:对于多数系统,修改将一直持续;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xiajia/p/9566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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