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主观意识和人造意识
现在,心理定律论可以解答那些关于意识的著名难题了,前面已经作出了一些解答,再让我们来回答一下意识体验的主观性问题。
哲学家大卫∙J∙查尔摩斯质疑道:“为了说明其中的区别,考虑一下由澳大利亚哲学家弗兰克∙杰克逊设计的一个思想实验。假设23世纪的神经科学家玛丽是一个关于颜色视觉大脑处理过程的世界顶尖专家。但是,玛丽从出生起就一直生活在只有黑色和白色的房间里,从来就没有见过其它任何颜色。她了解一切发生在大脑中的物理过程——生物学的、结构上的和功能上的。这种理解让她能够回答所有易解问题:大脑如何分辨刺激、整合信息和产生言语表述。她从颜色视觉的知识知道颜色名称如何对应光谱。但是,还有部分关于颜色的关键知识玛丽不知道:见到颜色(如红色)时的主观体验是怎么样的。由此推论,关于意识体验的事实是不能从大脑运作的物理事实中推导出来的。”
这个质疑在几十年里难住了研究意识的人们。我很欣赏哲学家的这个思想实验,但是我不能同意玛丽无法知道见到红色的主观体验是怎么样的。这里有几个理由:首先,作为这个领域的世界级专家,玛丽应具有更多的关于大脑和心理的知识,不仅仅是关于颜色视觉大脑处理过程的知识,而且懂得情绪、注意和主题等概念和过程。其次,她懂得和体验过当一个人惊喜时的情绪反应;她知道当一个人注意到自己的情绪反应时就产生了情绪的主观体验。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物体上的颜色(如西红柿上的红色),所以她应该能预计到第一次见到颜色时的惊喜和情绪体验。最后,她也许知道心理定律论。按照主题竞争定律,她能够推断当第一次见到颜色时会触发一种情绪化主题,那种情绪体验、对颜色的视觉注意以及关于颜色的主题动态融合在一起,构成了她对该颜色的意识体验。
让我强调一点:我们也许已经从科学的角度理解了意识,但是,再准确的科学描述也不可能代替主观意识体验。这就好比我们能够说人类已经科学地理解了热带风暴,但是,热带风暴实际发生时摧城拔寨、惊心动魄的情景,是任何科学公式都无法代替的。
需要提醒的是,情绪感受只是意识体验的一个方面,并不是必不可少的。当你试图推算几月几日是星期几时,你的意识体验中就没有情绪体验,只有注意和当前主题的动态融合。这就是为什么意识核心并不一定包括情绪。
另一个难解问题是:智能机器有意识吗?这是研究意识的学者经常面对的一个问题。我认为迄今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都没有创造出意识,所以在此指出人工智能的特点(迄今为止)与意识的自然特性之间的区别。
人工智能的机器是按照人的思维逻辑设计和制造出来的,它跳过了保护自己生存的功能而直接进入逻辑控制功能,因此与人类和动物按生存竞争出来的有机体有巨大的区别。著名的“图灵测试”就反映出了这一领域科学家们和工程师们的兴趣所在。在这一思想实验当中,参加测试的是一个人和一部人工智能的机器,另有一个人作为裁判。他们被分割在不同的房间当中不能相见,相互之间只能通过联在一起的计算机来交谈,裁判只能通过机器的拟人回答来判断谁是机器。如果裁判无法分辨出哪一个是谁,就意味着机器通过了测试。这个思想实验的原始设计者图灵博士,认为能通过这个测试的机器已具有了思维。
从心理定律论的观点来看,这样的机器确实可以按思维定律的方式思维;但是,它不需要一个主题来控制它的注意,其注意并不会因环境中出现更重要的事态而转移。比如说在实验中发生了火灾,它不会因此中断实验去求生。所以,这种机器没有内在的意识核心。
“中文房间”是人工智能领域另一个著名的思想实验。约翰∙R∙塞尔博士在他发明的这个实验中,想象他呆在一个封闭的房间当中,象一台计算机那样手工运行一个程序,能模仿出与中文母语同样的句子。但事实上他完全不懂中文,中文对他来说就像些没有意义的符号。别人在外边将写着中文字的纸条从门缝下边塞进来,他通过运行程序指令却能做出有意义的回答。因此,塞尔认为计算机并不理解问题,就好像他在这个实验中并不理解中文一样。
可是对我来说,中文房间里是一台计算机还是一个人有天大的区别。计算机不需要主题,就像在图灵测试中一样,是无意识的;但是人的操作受当前主题控制,因此才有从事实验的动机,是有意识的行为。同时我们可以看得出来:有意识并不意味着能够理解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所做的很多事情并不理解,但并不妨碍他们有意识的去做。正如我并不理解万有引力是从哪儿来的,可是我能够有意识的用万有引力定律去解物理题。
将来我们也许有能力创造出一个有意识的机器,但是,这对我们将是非常危险的“怪兽”。它不仅比我们更快、更有力量和更聪明,而且会有自己的动机,就像动机定律指出的那样。某些人认为我们能设置一些功能让它服从人类,但是这过度相信了我们的智慧。举例来说:如果它的人类主人想用它控制其他人呢?如果它的主人意外死亡而它却活着呢?如果它身上使其服从人类的功能部件失灵可它还活着呢?等等,等等。因此,全世界需要一个强制性的法律来禁止研制有意识的机器人。为了人类的根本利益,我们不能容许机器有自由意志。
三十二、从因到果的逻辑工具
一个世纪以前,有个大名鼎鼎的学者这样评论:“听到人们骄傲地谈论‘新心理学’,看到人们在编写‘心理学史’,真是件奇怪的事情,因为这个词所涵盖的真实元素和力量在这里根本就不存在,一点清晰的影子都找不到。只有一串纯粹的事实;一些闲言碎语和不同意见的争执;仅只在描述水平上的小小分类和综合;一种强烈的偏见,说我们有不同的思想状态,说我们的大脑控制着这些状态;可是,根本就没有任何规律可言,不像物理学能够给我们列出一些定律那样找出规律来,没有一套命题可以拿出来用以从因到果地推断一个结果出来。这不是科学,它只是一门科学的希望。”
这段尖刻到有点玩世不恭的议论,让不熟悉心理学的读者可能以为这位怪杰是个物理学家或者是学术评论家,在用刻薄的口吻评论当时的心理学状况。但怪就怪在他却是当时最权威的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而且前两年他刚完成了巨著《心理学原理》,心理学界因此称其为“美国心理学之父”。这段话的妙处在于“正话反说”——他用的是负逻辑表述,其等效的正逻辑可表述为:“如果心理学能够像物理学那样列出一些定律,可以拿出来用以从因到果地推断一些结果出来,它就能称为一门科学了。”
现在,既然号称已经有了心理定律,我能不能演示一下怎么样从因到果地推导出某个结论呢?试试看吧。
在社会心理学里,有一套“认知失谐”的理论。里昂∙弗斯丁格博士和他的团队于1956年发表了《当预言落空时》的论文,奠定了这个理论的基础。其结论是:
“假设有某人真心真意地相信某事情;再假设他受此信仰的约束,从而采取了某些不可逆转的行动;最后,假设他确有证据在手,一种毫不含糊、不可否认的证据,证明他自己的信仰是错误的;会发生什么事呢?这个人会不断地出现,而不是消沉下去,反而比以前更加确信他的信仰的正确性。”
如果把上述问题换一下格式,我们就能够在不做实验的情况下,用逻辑证明的方法推导出结论。
已知:某心理主体P真心真意地相信某事情;他受此信仰的约束采取了某些不可逆转的行动;但是,他后来却见到一种毫不含糊、不可否认的证据,证明他自己的信仰是错误的。
求证:该心理主体不会消沉下去,反而比以前更加确信他的信仰的正确性。
证明:已知,P完全相信某事情并为此作了无可挽回的行动,客观事实表明他错了;
根据主题竞争定律,P会产生“一定得有合理的解释”的当前主题。
根据动机定律,如果P接受自己原有的信仰和为之所做的事情是错的,那么将引起他对失去上述这一切的恐惧,这个过程牵引机制会迫使他逃离这个思考方向;于是他努力要证明自己还是对的,这是目标牵引机制。
在此目标动机下,为了使负性情绪最小化,他会尽量收集可得到的信息,尽量想象从逻辑上无法驳倒的任何可能理由,而在通常情况下总是能让他找到或想象出这样一个理由。
P凭这个理由不但认为自己没错,而且又一次从逻辑上归纳证明了原有的信仰,按照学习定律,其记忆深度又加深了,也即比以前更加确信他的信仰的正确性。(证明完毕)
大量的实验证明,认知失谐是最为坚实和一致性最好的心理学发现之一,这也是对上述推理逻辑的有力支持。其中一个实验表明了:在一个集团中越是很难成为成员(比如,需要经过令人厌烦的筛选或糊弄过程),被接受的成员就越是觉得这个集团了不起。我们使自己相信,引起我们痛苦的东西我们就会去爱他,以使自己觉得这份痛苦是值得的。
人的行为能够通过这些定律推导出来,奇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