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类是否可以继承父类的静态方法,是否可以重写父类的静态方法呈现多态性?

博客介绍了Java方法重写规则,如参数列表须与被重写方法相同,返回类型在不同版本有不同要求,访问权限不能更低等,还说明了构造方法不能重写等规则。同时阐述了static特点,包括子类无法重写父类静态方法呈现多态性,static成员随类加载存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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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掰下基础知识

方法的重写规则

  • 参数列表必须完全与被重写方法的相同;
  • 返回类型与被重写方法的返回类型可以不相同,但是必须是父类返回值的派生类(java5 及更早版本返回类型要一样,java7 及更高版本可以不同);
  • 访问权限不能比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更低。例如:如果父类的一个方法被声明为public,那么在子类中重写该方法就不能声明为protected。
  • 父类的成员方法只能被它的子类重写。
  • 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 声明为static的方法不能被重写,但是能够被再次声明。
  • 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可以重写父类所有方法,除了声明为private和final的方法。
  • 子类和父类不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只能够重写父类的声明为public和protected的非final方法。
  • 重写的方法能够抛出任何非强制异常,无论被重写的方法是否抛出异常。但是,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新的强制性异常,或者比被重写方法声明的更广泛的强制性异常,反之则可以。
  • 构造方法不能被重写。
  • 如果不能继承一个方法,则不能重写这个方法。

 static特点

 

题目答案: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静态方法,但无法重写父类的静态方法呈现多态性

子类和父类中同名的static变量和方法都是相互独立的,并不存在任何的重写的关系 

  • static是一个修饰符,用于修饰成员,(成员变量,成员函数)
  • static优先于对象存在,因为static的成员随着类的加载就已经存在
  • static修饰的成员多了一种调用方式,可以被类名调用(类名.静态成员)
  • static修饰的数据是共享数据,对象中的存储是特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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