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掰下基础知识
方法的重写规则
- 参数列表必须完全与被重写方法的相同;
- 返回类型与被重写方法的返回类型可以不相同,但是必须是父类返回值的派生类(java5 及更早版本返回类型要一样,java7 及更高版本可以不同);
- 访问权限不能比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更低。例如:如果父类的一个方法被声明为public,那么在子类中重写该方法就不能声明为protected。
- 父类的成员方法只能被它的子类重写。
- 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 声明为static的方法不能被重写,但是能够被再次声明。
- 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可以重写父类所有方法,除了声明为private和final的方法。
- 子类和父类不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只能够重写父类的声明为public和protected的非final方法。
- 重写的方法能够抛出任何非强制异常,无论被重写的方法是否抛出异常。但是,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新的强制性异常,或者比被重写方法声明的更广泛的强制性异常,反之则可以。
- 构造方法不能被重写。
- 如果不能继承一个方法,则不能重写这个方法。
static特点
题目答案: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静态方法,但无法重写父类的静态方法呈现多态性
子类和父类中同名的static变量和方法都是相互独立的,并不存在任何的重写的关系
- static是一个修饰符,用于修饰成员,(成员变量,成员函数)
- static优先于对象存在,因为static的成员随着类的加载就已经存在
- static修饰的成员多了一种调用方式,可以被类名调用(类名.静态成员)
- static修饰的数据是共享数据,对象中的存储是特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