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是程序执行过程中,其值可以发生变化的量。(这个定义是不是有点废话,有点多余。哈哈,当他变得麻烦的时候你就不会觉得他多余了呢!)
变量的命名;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 变量由字母,数字,下划线“—”组成。
strname1,int_length 等都是合法变量名;而a&b,all:等都不是合法变量名。
@ 变量名必须以字母开头。
name, str deng 都是合法变量名;而2x ,_num测不是合法变量名。
@变量名不能超过255个字符
@变量名不能和关键字重名。
变量声明符:
Dim 或(static),private, public, Global
若要将变量X定义为整型变量,其声明格式如下。
Dim X As Integer
隐式声明
如果使用一个变量时,不对其进行声明,系统则会以该变量的名称自动创建一个变量。并默认为Variant型(变体类型),这样的声明方式称为隐式声明。
用 类型说明符 定义变量
前提:使用时必须要求变量时显示声明。

注意:变量名和声明符之间不能加空格,否则会出现语法错误。
局部变量:
在过程内定义的变量叫做局部变量,其作用域是它所在的过程。局部变量通常用Dim或static语句声明。
Dim(或static) 变量名 [As 数据类型]
窗体和模块级变量:
如果一个窗体的不通过程要使用同一个变量,则需要在窗体或模块的声明部分定义窗体或模块级变量。窗体或模块级变量值对本窗体或本模块有效。要声明这一级变量,步骤如下
1.在程序代码窗口的左侧列表框中选择“通用'’
2.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声明)
模块级变量用Dim语句或private语句声明。
Dim或private 变量名 [As 数据类型]
全局变量:
全局变量可以被程序中的任何窗体或模块使用,全局变量不能再窗体中定义,它需要在模块文件的声明部分用public 或Global 语句定义,声明全部变量的语法格式如下:
public或Global 变量名 [As 数据类型]
基本总结完,积累总是很漫长。我太瘦,不能一口吃一个胖子。先到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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