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排版规则
-
程序应采用缩进风格编写,每层缩进使用一个制表位(TAB),类定义、方法都应顶格书写;
-
源程序建议使用英文书写,尽量不含有中文。每行不超过80字符。对于较长的语句(>80字符)要分成多行书写,长表达式要在低优先级操作符处划分新行,操作符放在新行之首,划分出的新行要进行适当的缩进,使排版整齐,语句可读;循环、判断等语句中若有较长的表达式或语句,则要进行适应的划分;
-
左花括号要另起一行,不能跟在上一行的行末;
-
一个变量定义占一行,一个语句占一行;
-
对独立的程序块之间、变量说明之后必须加空行;
-
在结构成员赋值等情况,等号对齐,最少留一个空格;
-
若函数或过程中的参数较长,则要进行适当的划分。
-
形参的排序风格:
Ø 最常使用的参数放在第一位;
Ø 输入参数列表应放在输出参数列表的左边;
Ø 将通用的参数放在特殊的参数的左边。
2 命名规范
2.1 应用程序的命名
“系统简称”+模块名称
2.2 子模块的命名
每个子模块的名字应该由描述模块功能的1-3以单词组成。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应大写。在这些单词中可以使用一些较通用的缩写。
2.3 变量的命名
变量的命名的基本原则是使得变量的含义能够从名字中直接理解。可以用多个英文单词拼写而成,每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要大写,其中英文单词有缩写的可用缩写;变量的前缀表示该变量的类型;对于作用域跨越10行以上的变量名称不能少于4个字符,除循环变量,累加变量外不得使用I、j、k等名称的变量。变量分为取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对于全局变量以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