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继承
//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java面向对象编程技术的一块基石,因为他允许创建等级层次的类。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实例)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或子类从父类继承方法,是的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行为。
//类的继承格式
//java中通过extends关键字可以申请一个类是从另一个类继承而来的,一般形式如下:
//类的继承格式
//class 父类{
//代码
//}
//class 子类extends父类{
//代码
//}
//继承的特性
//子类拥有父类非private的属性,方法。
//子类可以拥有自己的方式实现父类的方法。
//java的继承是单继承,但可以是多重继承,单继承就是一个子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多重继承就是,例如A类继承B类,B类继承C类,所以按照关系就是C类是B类的父类,B类是A类的父类,这是java继承区别于C++一个特性。
//提高了类之间的耦合性(继承的缺点,耦合度高就会造成代码之间的联系)。
//继承关键字
//继承可以使用extends和implements这两个关键字来实现继承,而且所有的类都是继承于java.lang.Object,当一个类没有继承的关键字,则默认继承object(这个类在java.lang包中,所以不需要import)祖先类。
//extends关键字
//在java中,类的继承是单一继承,也就是说,一个子类只能拥有一个父类,所以extends只能继承一个类。
//implements关键字
//使用implements关键字可以变相的使java具有多继承的特性,使用范围为类继承接口的情况,可以同时继承多个接口(接口跟接口之间采用逗号分隔)。
public interface A{
public void eat();
public void sleep();
}
public interface B{
public void show();
}
public class C implements A,B{
}
//super与this关键字
//super关键字:我们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来实现对父类成员的访问,用来引用当前对象的父类。
//this关键字:指向自己的引用。
//final关键字
//final关键字声明类可以把类定义为不能继承的,即最终类;或者用于修饰的方法,该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
//构造器
//子类不能继承弗雷德构造器(构造方法或者构造函数),但是父类的构造器带有参数的,则必须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示地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器并配以适当的参数列表。
//如果父类有无参构造器,则在子类的构造器中用super调用父类构造器不是必须的,如果没有使用super关键字,系统会自动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