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级
首先说一下比较简单的大致划分,一般来说优先级我们有如下判断:
- !important。在属性后面使用该关键字可覆盖任何其他样式
- 内联样式
- id选择器,如#id
- 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attribute])、伪类选择器(a:hover)
- 标签选择器、伪元素选择器(::before)
- 通配选择器(*)
- 继承
以上高优先级的可以覆盖低优先级。
但是有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就要用权值来算权重来确定优先级了。
权重
权值划分:
第一等级:代表内联样式,style="",权值为1000
第二等级:代表ID选择器,如#id,权值为100
第三等级:代表类,伪类和属性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10
第四等级:代表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如div p,权值为1
此外,通用选择器(*),子选择器(>), 相邻同胞选择器(+)等选择器不在4等级之内,所以它们的权值都为0。
但是,权重的判断并不是简单的加减法来算。
当两个权值比较时,是从高到低比较位置上的权值,不是简单地计算比较1000*第一级个数+100*第二级个数+...。也就是先比较第一等级的权值,如果比较不出来再比较第二等级……这样判断权重的。
低等级的选择器用得再多也不会超过高等级选择器的优先级。
综上,这个比较规则就是:
1.先从高等级进行比较,高等级相同时,再比较低等级的,以此类推;
2.完全相同的话,就采用 后者优先原则(也就是样式覆盖);
3.css属性后面加 !important 时,无条件绝对优先(比内联样式还要优先)。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