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客户在《需求方案》或者《设计说明书》上签字,无异于请君入瓮,草菅人命。说得不好听了,是提前为打官司做准备。大多数情况下,客户根本就不知道那玩意儿说的是什么,绝对的信息不对称。
这过程有些像“网恋”,客户与开发者各自描绘着心目中的美好设想,以自以为对方能听懂的言语热烈地交流。等到软件交付之日,也是大呼上当之时。
或者另一种不那么激烈的比方,就像“买期房”,开发商的美好描述,也只有到交房入住之后,才能品味。
这种“Face to Face”的开发方式应该尽量朝着“Side by Side”的方向发展,对双方都有好处。但是这种意识要为人们所接受是极端困难的。而XP的方法体系中如果缺少了这一点(On-site Customer)的话,则将仅仅沦为一种狭义的、封闭的、关于软件团队如何进行日常的开发工作的最佳实践(Best Practices)了。
这过程有些像“网恋”,客户与开发者各自描绘着心目中的美好设想,以自以为对方能听懂的言语热烈地交流。等到软件交付之日,也是大呼上当之时。
或者另一种不那么激烈的比方,就像“买期房”,开发商的美好描述,也只有到交房入住之后,才能品味。
这种“Face to Face”的开发方式应该尽量朝着“Side by Side”的方向发展,对双方都有好处。但是这种意识要为人们所接受是极端困难的。而XP的方法体系中如果缺少了这一点(On-site Customer)的话,则将仅仅沦为一种狭义的、封闭的、关于软件团队如何进行日常的开发工作的最佳实践(Best Practices)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