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tected:可以被1.该类中的函数、2.子类的函数、以及3.其友元函数访问。
public:可以被1.该类中的函数、2.子类的函数、3.其友元函数访问,也可以由4.该类的对象访问。
第二:类的继承后方法属性变化。
使用private继承,父类的protected和public属性在子类中变为private;
使用protected继承,父类的protected和public属性在子类中变为protected;
使用public继承,父类中的protected和public属性不发生改变;
public继承 public protected 不可用
protected继承 protected protected 不可用
private继承 private private 不可用
protected继承和private继承能降低访问权限。
为了进一步理解三种不同的继续方式在其成员的可见性方面的区别,下面从三种不同角度进行讨论。
对于公有继续方式:
(1) 基类成员对其对象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可见,其他不可见。这里保护成员同于私有成员。
(2) 基类成员对派生类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可见,而私有成员不可见。这里保护成员同于公有成员。
(3) 基类成员对派生类对象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可见,其他成员不可见。
所以,在公有继续时,派生类的对象可以访问基类中的公有成员;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可以访问基类中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这里,一定要区分清楚派生类的对象和派生类中的成员函数对基类的访问是不同的。
对于私有继续方式:
(1) 基类成员对其对象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可见,其他成员不可见。
(2) 基类成员对派生类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是可见的,而私有成员是不可见的。
(3) 基类成员对派生类对象的可见性:
所有成员都是不可见的。
所以,在私有继续时,基类的成员只能由直接派生类访问,而无法再往下继续。
对于保护继续方式:
这种继续方式与私有继续方式的情况相同。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对派生类的成员而言,对基类成员有不同的可见性。
上述所说的可见性也就是可访问性。关于可访问性还有另的一种说法。这种规则中,称派生类的对象对基类访问为水平访问,称派生类的派生类对基类的访问为垂直访问。
一般规则如下:
公有继续时,水平访问和垂直访问对基类中的公有成员不受限制;
私有继续时,水平访问和垂直访问对基类中的公有成员也不能访问;
保护继续时,对于垂直访问同于公有继续,对于水平访问同于私有继续。
对于基类中的私有成员,只能被基类中的成员函数和友元函数所访问,不能被其他的函数访问。
基类与派生类的关系
任何一个类都可以派生出一个新类,派生类也可以再派生出新类,因此,基类和派生类是相对而言的。
基类与派生类之间的关系可以有如下几种描述:
1. 派生类是基类的具体化
类的层次通常反映了客观世界中某种真实的模型。在这种情况下,不难看出:基类是对若干个派生类的抽象,而派生类是基类的具体化。基类抽取了它的派生类的公共特征,而派生类通过增加行为将抽象类变为某种有用的类型。
2. 派生类是基类定义的延续
先定义一个抽象基类,该基类中有些操作并未实现。然后定义非抽象的派生类,实现抽象基类中定义的操作。例如,虚函数就属此类情况。这时,派生类是抽象的基类的实现,即可看成是基类定义的延续。这也是派生类的一种常用方法。
3. 派生类是基类的组合
在多继续时,一个派生类有多于一个的基类,这时派生类将是所有基类行为的组合。
派生类将其本身与基类区别开来的方法是添加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因此,继续的机制将使得在创建新类时,只需说明新类与已有类的区别,从而大量原有的程序代码都可以复用,所以有人称类是“可复用的软件构件”。
//其他补充:
1.关于设计模式;
2.命名空间的使用;
3.类(对象)的包含与private继承的区别与优缺点;
4.private,protected和public继承在何种情况下使用;
5.还是设计模式:UI层、逻辑层(交互层,承上启下,对象实体)、数据处理层(数据库等);
6.多态(虚函数、纯虚函数、STL、boost);
7.面向对象的思想;
8.还是设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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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知道,在基类以private方式被继承时,其public和protected成员在子类中变为private成员。然而某些情况下,需要在子类中将一个或多个继承的成员恢复其在基类中的访问权限
三种访问权限
public:可以被任意实体访问
protected:只允许子类及本类的成员函数访问
private:只允许本类的成员函数访问
三种继承方式
public 继承
protect 继承
private 继承
组合结果
基类中 继承方式 子类中
public & public继承 => public
public & protected继承 => protected
public & private继承 = > private
protected & public继承 => protected
protected & protected继承 => protected
protected & private继承 = > private
private & public继承 => 子类无权访问
private & protected继承 => 子类无权访问
private & private继承 = > 子类无权访问
由以上组合结果可以看出
1、public继承不改变基类成员的访问权限
2、private继承使得基类所有成员在子类中的访问权限变为private
3、protected继承将基类中public成员变为子类的protected成员,其它成员的访问 权限不变。
4、基类中的private成员不受继承方式的影响,子类永远无权访问。
此外,在使用private继承时,还存在另外一种机制:准许访问 。
我们已经知道,在基类以private方式被继承时,其public和protected成员在子类中变为private成员。然而某些情况下,需要在子类中将一个或多个继承的成员恢复其在基类中的访问权限。
C++支持以两种方式实现该目的
方法一,使用using 语句,这是C++标准建议使用的方式
方法二,使用访问声明,形式为 base-class::member;, 位置在子类中适当的访问声明处。(注,只能恢复原有访问权限,而不能提高或降低访问权限)
c++ 中为什么要定义public protect private 三种访问权限?
有些我们需要给外面看的,也就是对外接口,那么就是public,如果没有,那么我们做的工作将是毫无意义的,(别人没法用)
如果我们不想让别人知道内部的实现细节,那么就是private,比如,我们这么:
public:
count()
{
mycount();
}
private:
mycount();
这样的,count是对外的接口,而实现的时候,我们不想让外面知道怎么实现的,就用private,防止它用mycount!
如果我们不想让别人知道,想让自己的孩子什么的知道(这里涉及到继承),那么就可以作为protected!
这样的话,private是自己私有的,protected是可以让孩子知道的,public是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