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自http://www.ibm.com/developerworks/cn/linux/l-a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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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P协议
RFC826
IP数据包常通过以太网发送。以太网设备并不识别32位IP地址:它们是以48位以太网地址传输以太网数据包的。因此,IP驱动器必须把IP目的地址转换成以太网网目的地址。在这两种地址之间存在着某种静态的或算法的映射,常常需要查看一张表。地址解析协议(Address Resolution Protocol,ARP)就是用来确定这些映象的协议。
ARP工作时,送出一个含有所希望的IP地址的以太网广播数据包。目的地主机,或另一个代表该主机的系统,以一个含有IP和以太网地址对的数据包作为应答。发送者将这个地址对高速缓存起来,以节约不必要的ARP通信。
硬件类型字段指明了发送方想知道的硬件接口类型,以太网的值为1。
协议类型字段指明了发送方提供的高层协议类型,IP为0806(16进制)。
硬件地址长度和协议长度指明了硬件地址和高层协议地址的长度,这样ARP报文就可以在任意硬件和任意协议的网络中使用。
操作字段用来表示这个报文的目的,ARP请求为1,ARP响应为2,RARP请求为3,RARP响应为4。当发出ARP请求时,发送方填好发送方首部和发送方IP地址,还要填写目标IP地址。当目标机器收到这个ARP广播包时,就会在响应报文中填上自己的48位主机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