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中的内容和其内容的相关性排序,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技术研发者的思维习惯和意识形态,还与信息安全、信息净化等问题息息相关。
在信息与文化渗透日益严重的今天,如果搜索引擎内容完全由意识形态与文化倾向所迥异的国际搜索引擎厂商提供,我们将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和挑战。
2月26日,在《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会议上盛大文学CEO侯小强宣布全球起诉GOOGLE,称在GOOGLE上搜索起点某部小说有上百万上千万的盗版链接。在之前三个月里与GOOGLE反复沟通并未得到解决办法,相反GOOGLE态度强硬认为自己提供的只是平台而没有义务对是否搜出来的盗版网站而负责,因此迫使盛大文学宣布全球起诉GOOGLE而施加压力。
这是我从网上找到的,这有关搜索引擎的社会责任。
因为搜索引擎是为了网民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获取信息的渠道。同时百度,新浪,Google已经广为人知,已经在市场上树立了品牌,也深入了网民心中。但往往都会出现正反两面,正方面让网民能方便快捷的获取信息,而反的能误导网民认为这是正确的。例如,百度。我一直认为它是很好的搜索引擎的,因为它带来的快捷和方便能大大提高我的认知。但从老师那里听到,我真的有点失望。因为如果商家出现负面消息,某产品产生了化学物品,如果不小心吃进肚子里,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而由于百度是由人手方面操作的,如果商家有足够的钱,百度它能让那条信息出现机会很少,也很难从百度找到。如果顾客从百度找不到那位商家的负面消息,从而买了它的产品,导致他出现了生命危险,难道百度就不用付一点责任吗?就因为百度已经深入民心,所以网民相信你,从而选择了这家商品。所以百度应该有一定的责任。
网络世界也必须受到相应法规、条例的约束才行。他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样的古话,在网络世界依然应当奏效。 这样网络上出现的问题也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