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和对象
类和对象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核心。编写程序
对一个问题的求解的过程可以看作是定义类和对象的
过程。
对象:是构成系统的最基本的单位。
包括 属性:描述对象的静态特征
行为:描述对象的动态特征
类:一批具有相同属性及行为的对象的抽象。
类的定义
定义类的简单语法格式
[修饰符] class 类名{
//成员变量
//构造方法
// 成员方法}
注意:[ 修饰符 ]可以是:[ public ][ abstract |
final ]
abstract 该类为抽象类(不能用new实例化一个对
象)
final 该类为最终类(不能被其他类继承)
public 该类为公共类(可以从其它类中访问)
默认 该类为friendly类(只能被本包中的类使
用)
定义成员变量:[修饰符] 类型 成员变量名[=初始
值];
修饰符:[public|protected|private][static]
[final]
成员变量名应是一个合法的标识符,并且应遵循编码
惯例;
初始值:定义变量还可以定义一个可选的初始值。
注意:变量名应该由一个或多个有意义的单词组合而
成,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后面每个单词首字母大
写,其他字母全部小写,单词与单词之间不需使用任
何分隔符 。
成员方法的定义
[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形式参数表]){
// 方法体;}
修饰符: [public|protected|private][static|]
[abstract|final]
返回值类型:可以是Java语言的任何数据类型,如果
声明了返回值类型,则方法体内必须有一个有效的
return语句,该语句返回一个变量或表达式的值,变
量或者表达式的类型必须与方法返回值类型匹配;如
果一个方法没有返回值,则必须使用void来声明。
方法名:命名规则与变量名的命名规则基本相同,但
通常建议方法名以英文中的动词开头。
构造方法:是类中的特殊的方法
构造方法的名称和类名相同;
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不需void来声明;
当该类被实例化时,构造方法自动被调用。因此,构
造函数的作用—对类对象中的成员进行初始化。
[修饰符public、protected、private] 类名 ([形参
列表]){
//构造方法的方法体
}
默认构造:public 类名(){}
构造方法的重载:当一个类有多个重载的构造方法时
,创建该类对象的语句会根据给出的实际参数的个数
、参数的类型、参数的顺序自动调用相应构造方法。
对象的使用
格式:对象.成员变量
对象.成员方法名([实参表]);
类名 变量 [=new 类的构造函数(实参)]
如果对象(实例)的使命完成,应该将其被从内存中删
除。
当某个对象不在被任何引用变量引用时,该对象将被
清除
通过内存垃圾自动收集机制(finalizer)清除无用对象
。
this的使用
Java提供了一个this关键字作为自身的引用,其
作用就是在类的自身方法中引用该类自身。
在同一个类中,类的成员变量是不能重名的,但方法
或语句块中的局部变量是可以和类的成员变量重名的
,这时候必须使用this来限定和区分是否是类变量。
方法间的互相应用也可以使用this关键字 public
void highRun(int speed){
int highSpeed=2*speed;
this.run(highSpeed);}
this引用也可以用于构造方法中作为默认引用
this调用语句必须是构造函数中的第一个可执行的语
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