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法院办些事,去之前毕竟对法律上的知识不是很详细,所以咨询了一个律师。那个律师3句话后,开始吓唬我,说这不行,那不行的,不懂这个,不懂那个的。对了,我要是啥的懂,还咨询你个p呢。一赌气直接去了法院,所有的材料交上去了,直接受理了。
回来的路上,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为啥现在心里会憎恶这个行业。我也知道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但是还是情不自禁的。
先看看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商品,这会使消费者在日常的生活中,会在很多的事情上找到法律的依据,生活会更加便利;但是这种商品,尤其是法律咨询,对于律师来说是基本上没有成本的,但是却能让顾客对律师产生信赖感的。现在,在菜市场买点葡萄,买点枣子,都是先尝后买的,何况这种高成本的消费呢!!!!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