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标准】
个税调整后起征点改为3500,7级超额累进税率如下: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说率为25%。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公式1 =MAX((A1*5%-175)*{0.6,2,4,5,6,7,9}-{0,21,111,201,551,1101,2701}*5,)
公式2 =MAX((A1-3500)*5%*{0.6,2,4,5,6,7,9}-{0,21,111,201,551,1101,2701}*5,)
公式3 =MAX((A1%-35)*{0.6,2,4,5,6,7,9}-{0,21,111,201,551,1101,2701},)*5
【旧标准及原文】
企业在计算员工工资过程中,不少的HR相信都会涉及到个税计算的问题。到底怎样计算会比较简洁呢。从网上学习了一下,整理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注:☆为月收入所在单元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