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朋友林某新开了一家服装店,现在装修需要一笔费用,于是她便准备向我借7万元。我答应借钱给她。此外,林某说为了保证她能够按时还钱,她可以将房子抵押给我。可是我觉得就只有7万元的借款,没有必要用房子抵押。后来,林某称她还有一张她弟弟给她出具的8万德借条,她想把这条借条直接质押给我。所以,我想想知道,借条可以成为质押财产吗?
律师解答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六)项明确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是可以出质的。同时,该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也规定,应收账款在出质之后不能随意进行转让。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知,出质人是能够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财产进行出质的。而且,在应收账款出质以后,进行转让是受到限制的。出质人要转让应收账款上的债权,必须要经过质权人的同意。所以,根据您所说的具体情况,您是可以接受林某的借条作为质押财产的。但是,需要您注意的是,首先,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虚假的债务,所以,借条作为质押财产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认真核实一下这张借条的真实性,避免以后发生纠纷。其次,您在取得借条的质权之后,不能让林某随意转让这张借条的债权,她如果要转让,必须要经过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