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Java中子类重写方法的访问权限不能低于父类中权限

本文深入探讨里氏代换原则(LSP),它是面向对象设计的重要基石,强调子类应能在不改变软件单元功能的前提下替换基类。文章通过实例说明如何确保子类的正确设计,避免破坏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维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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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依赖于里氏代换原则, 先记录下该原则的原理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代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把里氏代换原则解释得更完整一些:在一个软件系统中,子类应该可以替换任何基类能够出现的地方,并且经过替换以后,代码还能正常工作。

向上转型及java程序设计维护的原因:

假设一个父类A 拥有的方法 public void setXXX(){} 可以被其他任意对象调用
这个方法被子类B 覆写后 为 void setXXX(){} 即 默认的 访问权限 只能被本包极其子类 所访问

假设 其他包中的对象 C 调用 方法为:

get( A a){

	a.setXXX();
}

而此时传入的对象为B类对象,假设为b此时b将转型为a但是b中的setXXX() 调用权限

已经被缩小了这将造成错误。所以子类对象不能比父类对象访问权限小

以上只是一个例子还有其他出于易维护、易代码结构设计的设计思想原因

<think>好的,用户想了解Java中子如何调用父类方法。首先,我需要回忆Java中继承的基本概念。子类继承父类后,可以访问父类的非私有方法,但如果是私有方法子类就无法直接调用,这点需要明确。 接下来,用户可能需要具体的调用方式。通常有两种情况:当子类没有重写父类方法时,直接使用方法名即可;如果子类重写父类方法,但还想调用父类的版本,就需要用super关键字。这里要举例说明,比如用super.methodName()。 然后,要考虑构造函数的调用情况,因为子类构造函数中必须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可以通过super()实现,而且必须放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这也是一个容易出错的地方,需要强调。 另外,用户可能对super关键字的其他用法有疑问,比如是否可以调用父类的非构造方法。这时候需要说明super不仅可以调用构造函数,还可以调用父类的普通方法,尤其是在子类中存在方法覆盖的情况下。 还需要注意,如果父类子类在同一个包中,默认访问权限方法也可以被调用,而跨包的情况下,只有public和protected的方法才能被访问。这可能涉及到访问修饰符的知识点,是否需要简要提及呢? 用户可能在实际开发中遇到问题,比如忘记使用super导致递归调用,或者没有正确调用父类构造函数导致编译错误。因此,给出具体的代码示例会更有帮助,比如Animal和Dog的例子,展示直接调用和super的使用。 最后,是否要提到多级继承的情况?比如子类子类如何调用父类方法,可能使用super.super.method(),但实际上Java不允许这样做,只能直接调用上一级父类方法。这部分可能会有疑问,需要澄清。 总结步骤应该是:先介绍直接调用,再讲super关键字,然后是构造函数的情况,最后强调访问权限和可能的陷阱。确保回答结构清晰,步骤明确,让用户能够逐步理解和应用。</think>在Java中,子类调用父类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场景,我们通过具体示例逐步说明: --- ### 一、直接调用未覆盖的父类方法 **当子类没有重写父类方法时**,可以直接通过子类对象调用父类方法```java class Animal { public void eat() { System.out.println("动物进食"); } }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 // 未重写eat()方法 } // 调用示例 Dog dog = new Dog(); dog.eat(); // 直接调用父类方法,输出:动物进食 ``` --- ### 二、调用被覆盖的父类方法 **当子类重写父类方法后**,若仍需调用父类原始方法,需使用`super`关键字: ```java class Animal { public void move() { System.out.println("动物移动"); } } class Cat extends Animal { @Override public void move() { super.move(); // 先调用父类方法 System.out.println("猫跳跃移动"); // 添加子类特有行为 } } // 调用示例 Cat cat = new Cat(); cat.move(); /* 输出: 动物移动 猫跳跃移动 */ ``` --- ### 三、构造方法中的父类调用 **子类构造方法必须隐式或显式调用父类构造方法**,通过`super()`实现: ```java class Vehicle { private String type; public Vehicle(String type) { this.type = type; } } class Car extends Vehicle { private int wheels; public Car(String type, int wheels) { super(type); // 必须作为第一行代码 this.wheels = wheels; } } ``` --- ### 关键注意事项 1. **访问权限限制**: - 只能调用父类`public`/`protected`方法和默认访问权限(同包时)的方法 - 无法调用父类`private`方法 2. **super使用规则**: ```java super.父类方法名(); // 调用普通方法 super(参数); // 调用构造方法(必须作为构造方法首行) ``` 3. **继承层级**: - 多层继承时`super`始终指向直接父类 - 无法通过`super.super.method()`访问祖父类方法 --- ### 应用场景对比 | 场景 | 调用方式 | 典型用途 | |--------------------------|---------------------|------------------------------| | 未重写父类方法 | 直接调用 | 复用父类基础功能 | | 重写后需保留父类行为 | super.method() | 模板方法模式、功能扩展 | | 需要初始化父类状态 | super()构造函数调用 | 确保父类成员正确初始化 | 通过合理使用这些方法,可以实现代码复用、功能扩展和层次化设计,这是Java面向对象编程中继承特性的核心应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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