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部审计的概念
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内部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
加强商业银行的审计风险管理,是银行规避各种风险、进行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
内部审计是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督促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以规避银行风险。
商业银行的年度内部审计应充分考虑监管关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面风险管理、资本充足、流动性、内控合规、财务报告等
银行内部审计的监管方向:
一、现金业务
二、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
三、投资及相关收入
四、商品贷款和抵押品
五、不动产抵押贷款和建筑贷款
一、现金业务
银行在办理现金收付、运送和保管过程中常常出现以下弊端:
1.损失现金;
2.现金帐目出现错误;
3.没有建立处理现金业务的责任踪迹;
4.收付现金的效率低下;
5.没有建立和实施出纳员个人业绩考评制度;
6.在办理现金业务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规。
二、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
银行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放业务中常常出现以下风险:
1.挪用存放同业资金,并导致存放同业帐户出现透支情况。
2.帐务上漏记存放同业资金或同业存放资金。
3.备付金准备不足。
4.存放同业帐户上资金闲置过多。
5.没有为顾客提供周到的服务。
6.从同业存放帐户或存放同业帐户中错误付款或重复付款,且款项无法追回,导致资金损失。
三、投资及相关收入
银行在办理投资业务中常见的风险如下:
1.投资不能回收。即银行购入的有价证券到期不能或不能完全兑现,或者是有价证券的买卖价格倒挂,发生损失。
2.对购入的有价证券保管不善,发生票券丢失或被盗的情况。
3.对投资业务不按银行监理机构或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造成会计核算混乱不堪。
4.挪用或侵吞用来购买有价证券的资金、出售有价证券所得的资金、证券到期收回的资金以及应收的证券利息。
四、商业贷款和抵押品
银行商业贷款部门的工作任务有以下七项:
1.受理贷款申请,调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2.办理贷款支付,建立会计记录;
3.负责收贷收息;
4.负责贷款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
5.监控贷款的执行情况;
6.建立和审查贷款档案;
7.负责抵押品的收入、保管和发还工作。
银行在办理商业贷款活动中的基本风险是:
1.无贷款政策可依(包括贷款政策不适合),有贷款政策不依,信贷过于集中,贷款信息不准确和不完整,致使银行遭受较大的信贷损失。
2.工作出现差错,致使贷款利息收益发生流失,以及银行信誉受到损害。
3.不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办事,而受到法律或法规的处分、罚款或其他制裁。
4.对来自外部的欺诈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的防范,而致使银行蒙受损失。来自银行外部的欺诈行为主要有:借款人编制虚假的财务信息,以伪造的证券作为抵押品,以及对抵押品进行挪用或转换等。
5.对来自内部的欺诈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的防范,而致使银行蒙受损失。来自内部的欺诈行为主要有:内部人员截留和挪用借款人归还的本息金额,侵吞抵押品,捏造虚假贷款,以及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收受回扣等。
6.擅自更改与贷款帐户有关的信息,如更改借款人信息(包括借款人姓名或名称、地址等),以及贷款历史信息(包括贷款所属种类、抵押品、偿还金额、拖欠时间、展期期限、到期日期、分期还款计划等)。
7.隐瞒逾期贷款信息。
8.将偿还的贷款金额记错贷款帐户。
9.对偿还的贷款金额不分本息,笼统入帐。
以上第6、7、8、9项风险是采用计算机进行贷款业务会计处理情况下的基本风险;在手工处理情况下,则不常发生。
五、不动产抵押贷款和建筑贷款
不动产抵押贷款,是以不动产作抵押的贷款,亦即是以抵押契据、信托契约、土地契约和不动产的其他置留权契约进行担保的贷款。
银行不动产抵押贷款部门的工作任务有以下五项:
1.受理贷款申请,调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以及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据以作出贷款决策;
2.办理贷款资金的支付,建立会计记录;
3.办妥和保存与贷款有关的各种文件;
4.负责贷款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
5.监控贷款的执